中新网9月5日电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张卓元在最新一期《财经》杂志上撰文指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自1993年以来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离目标要求还相当远。
到2004年,中国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还有13.8万家,仍然太多,而且多数分布在国有经济不具有优势的一般竞争性领域。 因此,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大企业集中的任务还很重。
文章指出,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制改革的任务远未实现。股份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截至2004年底,全国2903家国有和国有控股大型骨干企业中,只有一半多一点成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制企业,还有近一半仍是国有独资;在已进行股份制改革的企业中,不少还是国有股一股独大。特别是国有中央企业,作为国有企业的主力,绝大部分还是国有独资,并且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按《公司法》注册的很少。可见,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股份制公司制改革,仍是国企改革的攻坚战。
垄断行业是中国国有经济最集中的领域,垄断行业改革是国有经济改革的重点。垄断行业改革最主要的是放宽市场准入,引进新的厂商或实行多元持股,以开展市场竞争。即使是自然垄断性业务,有的也可以通过拍卖特许经营权等办法,使其具有一定的竞争性,从而提高效率。垄断行业涉及部门既得利益,改革阻力大,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很难推动。
以上几个方面的改革,最后可以归结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或国有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即真正意义上的深层次改革。国企改革任重道远,正在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任重道远。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可以归结为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调整。国有大型企业改革的要点为股份制改革,除个别以外,国有资本有的控股、有的参股,控股也可以更多的是相对控股。垄断行业改革首要是政企分开、政资分开,仍然要走投资主体和产权多元化道路。
文章还指出,2002年,“十六大”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2003年,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资委,负责监管189家中央企业(这两年经资产重组和联合后,现在为166家)和2.59万亿元国有资本。此后,省、市(地)两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相继组建,《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相继出台,国有资产监管的组织体系和法规体系初步建立。可以看出,各级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已经开始,正在不断改进。在这方面,有许多问题值得在实践中研究和改进。
其一,成立国资委,就是要把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国资委作为出资人代表,要履行出资人职责,只当老板,不当婆婆。也就是说,要当好股东,行使股东的权力,而不要行使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权力,直接干预企业经营活动。“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是必须坚决贯彻的。
其二,国资委要对控股和参股企业派出股东代表和董事,派出的股东代表和董事要逐步做到从社会上公开招聘。如同上文所说,建立符合市场经济,权责明确、约束强劲的国有产权委托代理体制,形成这样一种激励和约束机制,使国资委和它派出的股东代表(国有老板)对国有资本,能够像对待自己的钱一样关心和爱护。只有这样,才不致国家所有权实质性缺位,不致国有产权被低价“一卖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