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管理中,由于城市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的经济水平、文化程度、法律意识等方面存在着千差万别,所以引发的各类矛盾和问题较突出,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和执法队伍的声誉。作为城管执法的主体,城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就成为城市管理工作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究竟怎样做到文明执法?笔者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寓教于管
教育和管理在城管执法中犹如鸟之两翼,不可或缺。教育就是通过必要的宣传、恰当的引导和耐心的说服,使行为人把个体的自然行为转变到遵守社会规范和公共行为上来;管理则是通过各种法律、法规参与社会生活,使社会每个成员正确处理好个人与他人、个体与社会的关系,达到整体和谐统一。显然,教育是通过内在思想管理人,管理则是通过外在的约束教育人。教育应落实到管理之中,管理应上升为教育,才能相得益彰。如果教育与管理结合的文章做得不好,其结果必然是教育失去了管理这个依托,落不到实处;管理缺乏教育的人文内涵和精神支持,就显得被动、僵化,使人难以自觉地接受。
执法实践表明,绝大多数违法、违规者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行之以法,工作做到家,违法、违规行为是会得到纠正的。这里的关键是执法不伤其理,不失其真,不矫枉过正。只教育不处罚、以教代管,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都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态度生硬、行为粗暴、以罚代管,甚至搞“以邪治邪”,就违背了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不但不能纠正违法行为,而且会激化矛盾,不利于社会稳定。面对社会生活的历史性巨变,城市管理工作既要强化管理职能,亦要强化教育职能。教育职能除了针对被教育者,还体现于教育者自身———执法者必须首先受教育。只有努力探索寓教于管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赋予城市管理工作以深厚的人文内涵,形成互助互利、健康友爱的新型人际关系,才能奠定文明执法的根基。
二、德法兼治
城管执法部门深感棘手的问题之一,就是市容市貌脏乱差现象的整治。究其原因,显然存在一个市民的不良行为意识问题。要清除市民的不良行为意识所带来的城市污染,城管工作者有必要努力构建公民道德建设的保障机制,重视德治与法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研究与应用。
德治是一种倡导性的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行为规范,要求每个生活在城市的人,确立规范的社会意识形态,选择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方式。法治作为一种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能够做什么,应该怎样做。关于这一点,在有关城市管理的专业法律法规中体现得最为普遍。由于德与法各自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尽相同,所以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实行德治与法治的效果也会有所不同。同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行为人因思想意识的差异造成的公共危害亦有所不同,或故意,或过失,或无大妨碍,或殃及一片。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善于区别不同情况,加以区别对待。德治要求重视分析影响人行为的诸多因素,从认知、情感、意图等方面入手,通过教育、引导、示范、政策措施等多头并进,端正行为人对社会行为规范的认知态度。德治比教育高出一筹,它把个别行为上升到带倾向性的行为意识,然后实行综合治理,以期达到治本的目的。
加大德治的范围和力度,也要注意对德治价值的期待不能无限拔高。倘若执法部门对违反公民道德准则的行为听之任之或仅仅停留在一般劝阻的层次上,如果大量的不道德违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禁止,实际上就是对恶的鼓励和对善的打击。在赏善罚恶不力、不明甚至颠倒错位的情况下,任何道德教化都会显得苍白无力。因此,城市管理严格执法是法治的集中表现,一方面,执法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态度处罚”、“关系处罚”、“人情处罚”,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有据。
三、堵疏结合
城市管理针对一个时期的问题进行专项整顿或综合治理,作为一种强制性手段,不仅必需,而且是一项带有经常性或不可懈怠的执法任务。比如取缔非法、扰民的早夜市、影响交通的占路经营和游商浮贩、违法乱贴乱画小广告等,必须严查布控,加强“堵”的力度,不然行为人将通过最便捷、成本最低的获利方式,在自利行为的利益最大化的驱动下滑向有损社会公德的一边。在城管监察实际执法中,就有被取缔的违法者作出可怜状,以博得过路群众的同情,造成一些市民对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产生“不文明”的错觉;也有部分市民对取缔非法早夜市持抵触情绪,增大了执法管理的难度。对于应该实施强制性措施的执法,执法人员应该理直气壮、秉公执法,否则就是失职。
然而,城管执法中许多牵扯到违法违规者的生存问题,很多占道摊点、烧烤、违法搭建都是下岗职工和外来民工维系生活的直接经济来源。随着利益分化和利益群体的不断产生和发展,下岗职工和剩余劳动人口增多趋势必然给城管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因此,城管执法亦应关注和重视那些自由流动群体的利益,把制约权力和维护人的合法利益融为一体,实行堵疏结合。你纠正退路进室,总得有室进;你纠正车辆乱停乱放,总要规划场地,有停车的地方;你取缔游商浮贩,总得给以此谋生的人提供一个买卖的摊位,如此等等,不能只“堵”不“疏”。
城管监察队伍充当着文明使者的角色。惟有城管执法人员确立了对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的绝对权威和完全信仰,具备了内在的、自觉的法治理念,并通过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去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才能有效提高城管执法效率,确保文明执法的顺利进行。
搜狗(www.sogou.com)搜索:“文明执法”,共找到665,279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