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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谁都不要赢”
今年4月1日,汪庆萍等襄阳区经济责任审计局的十名审计职工向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发出求救信,基层审计面临的困境第一次曝光于全国人民面前。
“当时我们是一边处理群众上访,一边自己上访。”参与者之一的汪庆萍说,他在襄阳区审计局经济责任审查局工作,负责处理从区里转来的各种信访事宜。
汪庆萍表示,《瞭望东方周刊》就基层审计困境予以报道后,他听说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就此做出了批示,也派了调查组来调查。但作为上访当事人,从来没有人找过他们谈话或核实情况。
另一位参与者李坤,1997年参加工作,他向记者出示了工资存折:每月工资635元。
“这也不能定期发。上访之后,4月13日,局里给我一次性补发了三个月工资,共计1905元。”李坤在审计部门工作八年。“我们靠罚款来维持生计,审计的威信正在丧失。”
8月22日下午四点,记者来到审计局。一位正在查看账本的40多岁的工作人员说,为了省钱,只能把账本拿回来看。
谈到上午的庭审,他朝外探了探头,然后关上房门,迟疑了一会儿说:“这个事情我们老同志都是有意见的,心里也很难过,基层审计经不起这么折腾。”
“我希望,他们谁都不要赢!”
“我当时也集资了,钱是向亲戚借的。两年前,亲戚生病住院,想取都不行。如果这七年放在银行,怎么也有一点利息吧?现在只拿回来了本金。”他又叹了一口气。
“这真是一出闹剧,谁输谁赢都在其次,就是给审计工作丢了人!如果是因为审计业务而成为被告,我倒会觉得很光荣,可惜不是。”老同志有些愤慨。
“现任局长清理非法集资,其实是给原局长刘新生收拾残局。这个集资乱局正是刘新生当年留下来的,他理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现在反过来状告审计局,不可思议。”襄阳区审计局党组副书记陈国群表示。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专家周宝妹博士认为,从法理上来讲,襄阳区审计局的集资行为并没有触犯刑法第175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国家明确规定,禁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向内部职工或者向社会公众进行有偿集资活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刘新生任襄阳区审计局局长之时却对国务院规定置若罔闻,并已造成了严重后果,应该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