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佛山讯 (记者 唐毅 通讯员 区惠妍) 为向工厂老板勒索钱财,曾×文竟先后三次对一工厂投放炸弹,还把自己的女友和堂弟都拉下了水。近日,佛山市禅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爆炸罪判处被告曾×文有期徒刑六年。
半年内三次遭遇炸弹恐吓
据悉,今年3月某日晚7时左右,佛山市禅城区张槎镇一针织厂的浴室发生了强烈的爆炸,浴室的玻璃、洗手盆、水桶、房门等物品被严重炸坏。警方接到报案后,立案侦查,发现此工厂在半年内已三次被投掷炸弹,而工厂也多次收到恐吓信,内容多数是要老板交付现金,不然就让工厂“鸡犬不宁”。警方了解到,今年1月该厂遇到第二次被投掷炸弹,但未发生爆炸。由于三次的作案手法类似,警方认为是同一伙人所为。
警方在群众中调查取证时,发现当晚有居民看到一辆载有两名男子的摩托车在工厂附近来回游荡,非常可疑。凭着群众对该摩托车的外观和号码的印象,民警很快循线将目标对准了一名叫曾×文的31岁男子。
当晚7时,警方在文华路的一家菜馆里将犯罪嫌疑人曾×文抓获。当场在其身上搜出了一部手机,其号码与厂长接到的勒索电话号码一致。次日中午,曾×文的女友唐×铃、堂弟曾×松被抓获归案。在曾×文租住的出租屋里,警方搜获含硝酸根离子和铵离子成分的黄色粉状物443.2克,应是自制炸药。
制造爆炸不忘拉上女友堂弟
经法院审理查明,曾×文为广东省连南县人,于2001年曾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2003年6月刑满释放。2004年7月,被告人曾×文写信向针织厂江老板勒索30000元人民币。同年10月某日晚7时许,曾×文伙同其女友唐×玲携带一自制爆炸装置,来到江某经营的针织厂,由唐×玲将该爆炸装置放到该厂侧门并引爆。今年3月某日晚,曾×文、曾×松携带炸弹再次到该厂,由曾×松点燃该爆炸装置的引芯,扔入该厂的厕所内引发爆炸,致使厕所内的洗手盆和水桶等物被炸毁。
据了解,法院依法以爆炸罪对曾×文判处有期徒刑6年,对曾×松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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