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昌星还要在加拿大赖多久?为什么还不把他遣送回来?邓小平说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应该是有真才实学、遵纪守法的人先富起来,而不是大大小小的贪官先富起来。”昨天上午,来自上海市百业律师事务所的徐天锡在“反腐大会”上的一席话,掀起了世界法律大会的高潮。
在昨天进行的世界法律大会“反腐败的国际合作”专题中,《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了会议关注的焦点。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局长王建明说,目前中国检察机关正在努力使这个《公约》得到通过。“反腐败的国际合作”议题中方主席、北京大学法学院储槐植教授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有望通过《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外逃贪官卷走500亿美元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克昌昨天第一个作主旨发言。他说,“有超过4000名中国贪官逃往他国。保守估计,有500亿美元被卷走。”
但王建明称马克昌教授引用的数字有点夸大,“我国外逃贪官有两种,一种是备案的贪官逃往境外,另一种是没有在案的贪官逃往境外,而后一种数字我们是不掌握的。根据检察机关的掌握,没有那么多。”王介绍,据不完全统计,仅2000年以来的5年间,中国检察机关就查处了包括多名省部级高级干部在内的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分子20余万人。
尽快促成《反腐公约》获批
为遏制腐败之风,中国政府去年底签署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王建明表示,目前中国检察机关正在努力使这个《公约》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以使其尽快生效。
储槐植分析称,“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会通过公约。公约一旦通过,对于透过国际司法协助,捉拿外逃贪官和收回带到国外的非法资金,将有很大作用。”
据了解,目前大多数贪官尤其是贪污数额巨大的,外逃的目的地一般都是发达国家。但目前发达国家也是很少有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
因此在昨天的自由发言时间里,当阿拉伯国家惟一一位来参加世界法律大会的学者谈到,很多腐败贪官都把钱财大量转移到发达国家的银行,希望发达国家银行在这方面能够有所防范,而且在遣送这些贪官回国时,希望发达国家能够返还赃款时,所有与会者都频频点头。
新闻附件:中国境外追逃四途径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马克昌说,中国在反腐斗争的国际合作方面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司法协作目前我国已经和波兰、蒙古、罗马尼亚、美国等41个国家签订了司法协作条约。2004年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特大贪污、挪用公款案的主嫌之一余振东被移送回国,成为我国开展反腐败国际合作的一次重要实践。
引渡从1994年3月起到2004年10月,中国先后同泰国、白俄罗斯、俄罗斯等21个国家签订了引渡条约。最高人民检察院透露,近些年来,每年惊动高检的职务犯罪出逃为20至30件,引渡回国者为5名左右。
与国际刑警组织合作国际刑警组织迄今已帮助我国从30多个国家抓回了230多名外逃贪官。记者吴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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