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制日报》报道,我国精神卫生法草案日前已由卫生部起草完成,该草案明确规定,精神障碍者作为公民,享有宪法规定保护的人身自由,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但对精神障碍者的自主权的尊重和保护,不能以牺牲他人、社会的利益为代价,对有社会危险性的精神障碍者应当强制住院治疗,而费用由国家支付。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预测, 21世纪人类的健康面临的最大威胁将是精神病与脑神经疾病。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也说,精神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约占疾病总负担的20%。
当前,社会上还存在着一定的歧视精神病人现象,许多精神病患者不愿或不敢就医,加之治疗需要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相当高的治疗费用,故而大量精神病人流落民间,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值得注意的是,散落民间的重症精神病人一旦发作,造成的破坏谁都难以估量。近年来,一些心理障碍者和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自杀和伤人的事件不断发生,为此,有人把散落民间的重症精神病人比做“定时炸弹”。而我国法律对精神病人涉嫌犯罪也多是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往往只能将其交给家属或者民政部门。这样,也就很难改变他们再次流落社会的命运,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这些重症精神病患者危害社会公共安全。
显然,要想在最大程度上消解精神病患者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就必须改变精神病人散落民间的现象,对精神病人进行及时的治疗。令人欣慰的是,根据最新的精神卫生法草案规定,今后,“武疯子”将强制住院,并且由国家埋单了。我以为,这体现了政府的理性与务实,只有不让那些未能得到有效救治的重症精神病人流落民间,才能避免这一群体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安全。因此,这样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出台,是对公民的权益与公益的一种有效调节。古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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