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6岁的张婷考上了中专,可每年3000元的学费却让工资不高的母亲一筹莫展。为了自己能够继续求学,张婷找到了完全有能力支付自己学费的生父,但却遭到拒绝。近日,记者了解到,在法院调解下,张婷的父亲终于同意负担女儿的一半学费。
张婷刚满两岁时,父母离婚。在母亲的独自呵护下,张婷慢慢长大。
去年9月,张婷考上了一所中专,每年需要学费3000元。虽然生父将抚养费从20元涨到了85元,但母亲每月400多元的收入,维持娘俩的生计都很艰难。“父亲一定会给交这笔学费”———张婷背着母亲找到了很少联系的父亲。不想,一听到要学费,父亲的笑容马上不见了:“我没钱,你妈要是拿不起钱,你就别念了。”
伤心的张婷听到父亲回答后做出一个决定:“我要告他!”随后,她向沈河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父亲支付一半学费。
今年2月,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院认为,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的离异而消除。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本案中的张某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有义务和责任为其提供生活费和教育费,张婷的主张符合法律要求。
近日,记者了解到,在法院的调解下,张婷的父亲终于同意承担一半学费。(喻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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