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陈开端记者辜英智)绵阳市游仙区观太小学教师卢雷,利用担任班主任老师、任课老师之便,以辅导作业、拿体育器械等借口,在教室、体育器械保管室、寝室和学生放学途中,猥亵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32名,其中12名女学生被强奸20余次。近日,省高院驳回了卢雷的上诉,决定执行死刑,昨日上午10时30分,卢雷被执行枪决。
卢雷出生于教师世家,是家中独子,作为教师的父亲对他的管教甚严,但卢雷在上小学、初中时,曾把别人晒在外面的女人内衣偷偷拿回家。2002年9月,卢雷从绵阳某师范学校毕业后,回到家乡小学任教时不足19岁。
2004年5月,不少受害学生家长得知自己的女儿被卢雷欺凌后,拿起法律武器将卢雷推上被告席。2004年12月,绵阳中院一审以卢雷犯强奸罪,判处其死刑,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决定执行死刑。
昨日上午9时30分,卢雷被法警押解到绵阳中院刑事审判庭,面对记者采访,卢雷说:“明天就是教师节了,作为一名昔日的教师,我希望广大的男教师,以我为戒,要做一个守法公民,不要像我这样走上死路。我也希望我的学生们能早日从阴影中走出来,拥有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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