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北京、上海对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止改为限制,近日有市民提出广州也应有限度放开禁炮令。但据公安部门调查,广州实行禁炮令13载,除部分郊远未禁区域外,全市未再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火灾、人身伤亡等事故,故广州市将不会放松对鞭炮燃放的禁令,反而市人大近期将修改《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将番禺禁炮区域扩大。
随着9月9日北京市通过了一项解除燃放烟花爆竹禁令新法规,北京市民又将在炮仗声中庆贺新年了。而此前,我国人口最为稠密的上海市也从今年农历新年开始允许市民限时限地燃放烟花。据了解,自1992年广州首开先例后,十多年来国内共有282个城市实施“禁炮令”,但目前已有106个城市“禁改限”。
作为国内最早实施“禁炮令”的城市,广州的禁令会不会随大流而有所放宽?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及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广州决不会放宽“禁炮令”,今后还将扩大番禺区的禁放范围。
禁放区域或将进一步扩大
据了解,当年《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出台前,近八成市民拥护禁炮。
负责执行“禁炮令”的广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的陈警官告诉记者,广州在全国率先禁炮,是缘于广州最早意识到燃放烟花爆竹引起人员伤亡,而广州城市建筑密密麻麻,烟火造成的消防隐患极大。未禁炮前,一到节假日,消防官兵就要轮番出动扑灭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
而自广州市于1992年开始实施“禁炮令”以来,全市没有发生因燃放烟花爆竹而造成的火灾、人身伤亡等事故。白云区2003年春节首次实行全区禁放,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去年春节节前,广州市公安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时表示,广州决不放宽“禁炮令”,一旦开禁,将使广州的治安及消防工作面临更大压力,有关部门的管理力量也难以应付。
在今年市两会期间,林增强等10名代表建议,扩大番禺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并修改《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得到广州市人大认可,认为扩大禁放范围很有必要,并准备修改规定。梁群等代表建议,广州市一些镇和街道的行政区域变化了,一些原来的准放区变成了禁放区,政府部门应及时通知市民,严格实施“禁炮令”。
未禁区域内时发零星火灾
据统计,1980年至1990年春节期间,广州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事故154起,烧死一人,导致眼部外伤的每年逾百宗。在从化、花都一些未禁炮的郊远地区,因燃放烟花爆竹,每年还是零星发生火灾,一些村民已自发禁炮。
广州市政府每年在春节期间举行大规模烟花汇演,市民也已经将每年的烟花汇演列入过年新民俗。这也显示,随着城市的发展,广州人的意识已经转变过来,作为职能部门,鼓励新风尚,比恢复旧民俗,更贴近人民的心意。
能否开辟专门场地供市民集中燃放
广州市第12届人大代表,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朱永平律师表示,广州市于1992年首开先河地在市内老八区执行禁炮令,通过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认真贯彻,禁炮令取得了非常显赫的成绩。但综合本届人大历次会议上,部分代表收集到的民意看来,已有相当一部分市民有了有限度放开禁炮令的呼声。
在今年农历春节期间,朱律师特地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实地考察了当地的“年俗”。
在考察中他发现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每年的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五期间,都会在海边开阔地带设置烟花爆竹燃放区,不仅有医护人员在旁边随时候命,警方也在该燃放区内进行维持秩序。这样一来,老百姓得以欢欢喜喜地过了一个有着浓郁气氛且安全的“中国年”。以此为鉴,广州市政府也可以在将禁炮区向萝岗、南沙等新区扩大的同时,也可以像花街那样在各行政区内设定一个专门的场地,供市民们集中燃放烟花爆竹。
对于是否应该像北京、上海那样由单一的“禁放”改变为“限放”,记者昨日也随机采访了多名市民。来自北方的新移民一族贺先生认为,实际上在城市禁放烟花爆竹主要是担心引起火灾事故,但如今在与广州相似的北京、上海的城市中心区和居民生活区,都有政府指点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这两个城市也没有发生因在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火灾的事故,可见烟花爆竹造成火灾不是必然的。
老广州丘先生表示,广州是个旅游城市,现在每个城市都有借助新年活动吸引外地游客。广州全面禁放烟花爆竹,又没有新年庙会之类的独特民俗,节日气氛大大缩水。
这两年广州出外过年的人越来越多,表面看是富裕起来的广州人外出旅游,实际上很多人都说广州过年没气氛,所以出外过年。希望政府能在烟花爆竹燃放的事情上,不要一刀切,不但政府要与民同乐,还要让民众能真正乐在其中,过真正的“中式新年”。
广州市禁炮区域
花都区三东路以南,106国道以西,107国道以东,新街河以北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萝岗区范围内全面禁炮,白云区自2003年起全区禁炮
番禺市桥河以北、东环路至西环路(市桥二桥至市桥三桥)范围内
增城市中心城区各居民委员会管理范围内,城丰村、夏街村、西山村斋路自然村、罗岗石角新村,广汕公路雁塔大桥西至三联路口、荔城大道的范围内
从化市街口城区范围内
(专题撰文 时报记者王道斌 何雪华 专题摄影 时报记者朱元斌)
编辑点评 节日气氛不能用鲜血交换
北京市前天通过了一项新法规,限制多年的燃放烟花爆竹禁令被解除,加上国内其他多个城市的先后“禁改限”,此举自然引起了羊城人的特别关注。同是大城市,同是禁了多年的规定,如今北京、上海都先后解禁了,广州是否也应步其后尘呢?毕竟在很多市民心中,作为沿袭已久的民俗,过年放放烟花爆竹,最起码能给人一种节日的气氛。
诚然,过年时全家人聚在一起,放几串爆竹,听着那噼噼啪啪的声音,闻着那特有的鞭炮味,确实能增添不少节日的快乐。特别是现在不少人对过年的感觉已越来越冷淡,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年俗逐渐被人们淡忘。然而,假如以燃放烟花爆竹禁令的解除来换取人们对过年的感觉,作为一个广州人,我认为有点得不偿失。
众所周知,广州是全国最早定下“禁炮令”的城市,当时也正是广大市民的呼声引起了政府的重视,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果断地作出了“禁炮令”的决定。从13年的实施效果来看,“禁炮令”应该说是给了羊城市民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广州人口密集,建筑群间距小,而且春节时花草树木依然常青,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带来安全隐患。更何况,广州的民意也显示,赞成禁令者要远远多于呼吁解禁的。
其实,民俗也应该是有一定限制的。那些沿袭于旧时的传统民俗是缘起于当时的生存状况,发展到今天,有的已经为现代生活所不容。既然放鞭炮并不是非需不可的,又何必冒着生命财产的安全来换取所谓的节日气氛呢?目前,广州和香港在“禁炮令”方面所做的已经远远超过了国内其他城市,此次在北京、上海等城市“禁改限”的背景下,广州市人大明确表示,广州决不开禁,体现了民意的需求和执政的姿态。因而,我和很多市民一样,不赞成“禁炮令”的解除。(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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