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因为母亲当天没有给他10元零花钱,天津市一名19岁的男青年杨某竟然持刀将自己的母亲杀害,并自捆双手,制造“被劫”假象。日前天津市一中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杨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后果特别严重,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其实天津的这个案例并不是个案,上个月媒体曾经报道,长春的崔某因向养母讨钱不成,竟持刀胁持养母,并将上前劝阻的养父砍伤。幸亏没有砍中要害部位,才没有闹出人命来。
前段时间,媒体曾经普遍关注过“啃老族”现象——一些男女青年已经到了该自食其力的时候却还要靠父母养活,整天无所事事,东游西荡,对家庭和社会都形成了较大的负担。当时曾有专家预言,如果任由“啃老族”发展下去,“啃老族”很可能会成为影响未来中国家庭生活的“第一杀手”!但从天津这个案例来看,“啃老族”的恶劣影响与后果,已经比预计的“未来”大大地提前了,其中的“佼佼者”,已经成为了现实生活中不折不扣的“家庭杀手”。
是什么造就了“啃老杀手”?只有两个字:溺爱。南开大学犯罪心理学专家魏健馨教授指出,这起“弑母”案的发生虽有一定偶然性,但是也有很深刻的社会和家庭背景:杨某自幼父母离异,其母亲对他的过度疼爱就是一种溺爱,而家庭的经济能力有限,压力很大,且杨某作为年轻人,容易产生攀比并因此心理失衡,最终导致矛盾的激化,将其对生活的不满全部发泄到母亲身上。
由此可见,作为“啃老杀手”的直接受害者,同时也作为溺爱孩子的直接施行者,杨某的母亲在造就“啃老杀手”的问题上难辞其咎。一个拥有健全人格的孩子的成长,良好的家庭教育至关重要,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遗憾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家长都能够做好这一点。
近日媒体报道,“啃老族”之中相当数量的年轻人从小到大习惯“啃”父母,也有相当一部分父母主动凑上去让孩子“啃”。有家长表示,如果孩子不依赖他们,他们反而会觉得失落。这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啃老族”中的父母们虽然心甘情愿地让已经成年的孩子们来“啃”,但并不是都拥有了足够的财力。而“啃老族”们在日久天长的“啃老”过程中不但淡化了对父母应该具有的感恩意识,而且会把这一切都当成了自然,并变本加厉地对父母提出超越财力负担的要求,一旦不能满足就会大打出手,甚至动起了弑亲的恶念,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啃老族”发展的必然结果。上文提到的两个案例就很具代表性。
“啃老族”开始弑老了,这在令人震惊的同时也给人以警醒:该到了认真反思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啃老族”现象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