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通讯员华建文 记者冒群) 家里条件并不宽裕,年仅24岁的小张,消费观念却很超前,为了追求女朋友入住星级酒店一个月消费金额达3万多元,可母亲却为了还钱给欠债人去做保姆。9月9日,法院经过调解,酒店同意分4年还清欠款。
酒店潇洒1月欠债3万多
小张学校毕业后,找了几个工作,都不是太满意。没找到工作的小张,却偏偏爱上了喜欢高消费的女友。为了博女朋友开心,小张决定下一次大本钱。去年1月份,为了满足自己女朋友高消费的欲望,小张一狠心带着女友来到了离家不远的四星级大酒店,用信用卡办理了入住手续。
为了定下与女友的感情,小张和女友一住就是一个月。住宿期间,两人的一切吃用均在酒店,日子过得非常潇洒。2月17日,两人离店时结账一算:共计消费了32593元。看到账单,小张吓出了冷汗。由于信用卡已经透支,无力支付的小张请求酒店允许自己回家筹钱,分期还款。酒店方当即要求小张写下还款计划。但是1年多过去了,除了小张的母亲帮其归还了2000元,其余3万余元欠款均未支付。近日,酒店方将小张告上了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
法官惊闻母亲给债主做保姆
法官受理案件后,到小张家上门一调查大吃一惊:为了替儿还债,小张的母亲已“屈尊”做邻居的保姆。据法官调查,小张是家里的独生子,从小父母对他是百依百顺,虽然家境并不富裕,但指望儿子能够早日成才的父母,常常是节衣缩食尽量满足小张的要求。
小张父母说,小张工作后,对父母亲还算孝顺,发了工资也会交一部分给父母。可自从谈了女朋友后,小张像变了个人似的。为了满足女朋友的一些要求,经常向家里借钱。由于父母亲收入不高,为了让孩子开心,老两口只好到处举债。其中有一笔借款是向邻居老太借的,由于没有能力归还,小张的母亲只能常年到邻居老太家中做保姆,用每个月的保姆费来冲抵债务。可是去年,小张和女友到四星级的大酒店消费了3万多元,父母实在没有能力再去填补儿子这个巨大欠债之洞。
成了被告的小张通过这件事情也有所悔悟,表示愿意痛改前非。他向法官表示:“我现在已经找到工作了,虽然收入不高,但愿意每月归还欠款。”经过法官调解,酒店方考虑到小张家庭实在困难,同意小张从今年10月份开始,每个月归还700元,到2009年4月彻底还清欠款。
法官:子女“啃老”应该谴责
办案法官表示,像小张这样“啃老”的现象,在法院办理过的案例中并不乏见,一些城市年轻人到了就业年龄因各种原因没有就业,成了“啃老”一族。这种“啃老”现象的出现,反映当今一些独生子女,在父母眼中18岁独立的概念是模糊的,无论子女是否具备独立的条件,在父母看来永远都是孩子。一些独生子女即使大学毕业了,仍对父母有着强烈的依赖感。一方面他们生活追求前卫,走着时尚的路线,另一方面却毫不愧疚地糟蹋父母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这种“啃老”或变相“啃老”的经历,最终让子女失去尽忠、尽孝的尊老品德和独立的勇气。
法官认为:社会舆论应公开谴责子女这种“啃老”的行为,让年轻人勇敢地走上社会,用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做到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转自搜狐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债主 保姆”,共找到1,502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