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常旭) 今日起,原通化市市长张勇正式出任省交通厅厅长。昨日,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免去刘克志的吉林省交通厅厅长职务,任命张勇为吉林省交通厅厅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米凤君为张勇颁发了任命书。
此次任命,张勇感到责任重大,他说:“这是人民赋予我的责任,不是一种荣誉。我上任后,将尽职尽责,不辜负人民的期望。我只能在原来的基础上做得更好,而没有退路。”谈到如何做好下一步的交通建设工作,张勇首先提到的就是“修好路”,张勇表态说:“要修好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农村公路,一定不能落在全国的后面。”同时管好路、带好队伍、加强廉政建设。“必须建设一支实干、勤奋、廉洁的队伍,并且把反腐贯穿到交通建设的全过程中。”
另讯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于昨日下午在长春结束。全体会议通过了《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这两个条例从12月1日起实施;通过了《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和《吉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这两个条例从11月1日起实施;《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吉林省2004年省本级决算的决议》也获得通过。
会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免去罗恩雷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李琳平为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于佩学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肖继平的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张海胜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任命刘笑竹为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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