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红)日前,省卫生厅公布了对石家庄、沧州、邯郸、邢台等地商业场所销售月饼的抽查结果,所抽35种月饼中,4种产品不合格。
这4种产品分别是从沧州、邯郸、邢台抽取的。不合格产品及项目如下:
1、标示为“北京稻香村食品集团”生产的“稻香村无蔗糖广式南瓜月饼”(规格为125g/块、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05.08.24),菌落总数2.8×104cfu/g,为标准限值的18倍多;
2、标示为“天津市桂顺斋糕点食品二厂”生产的“桂顺斋百果月饼”(商标为“桂顺斋”、规格为125g/块、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050826),菌落总数7.5×104cfu/g,为标准限制的50倍;
3、标示为“天津市顺发祥食品厂”生产的“高级月饼”(规格为90g/块、生产日期或批号为2005年8月30日),菌落总数4.8×103cfu/g,为标准值的3.2倍;
4、标示为“太原双合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双合成玫瑰月饼”(规格为100g/块、生产日期或批号为050825.5.),菌落总数3.5×103cfu/g,为标准值的2.3倍。
省卫生厅要求立即查处以上不合格月饼,并责令经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使用。消费者若发现违法行为,可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省卫生厅举报电话:0311-87817990。
◆温馨提示
月饼在常温下保质期较短,一般为7天至1个月不等,不易久放。特别是已经打开包装的月饼,放置时间久易变质,食用后易发生食物中毒。月饼最好现买现吃。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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