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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诸岛
南海诸岛是南海中中国许多岛屿、沙洲、礁、暗沙和浅滩的总称。它们分布的范围很广。南北绵延1800公里,东西分布约900多公里。共有岛、礁、沙、滩200多个。诸岛北起海岸附近的北卫滩,西起万安滩,南至曾母暗沙,东止黄岩岛,自北至南,大致可以分为东沙、西沙、中沙和南沙四大群岛。
南海诸岛历来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多次发表庄严声明,申明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1951年8月15日,周恩来外长在《关于美英对日和约及旧金山会议的声明》中指出: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向为中国领土,在日本帝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时虽曾一度沦陷,但日本投降后已为当时中国政府全部接收。”其后,中国一再发表声明,重申中国对包括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在内的南海诸岛享有合法主权,绝不容许任何国家以任何借口和采取任何方式加以侵犯,任何外国侵占南海诸岛以及在这些地区进行开发或其他活动,都是非法的,不能允许的。
南海诸岛行政隶属海南省管辖。
各国对南中国海的侵占状况
1、越南
越南对南沙群岛的侵略始于南越西贡政权。1956年至1971年,西贡政权多次派舰入侵南沙群岛,并发表对南沙拥有主权的声明;1975年2月14日发表白皮书,声称对西沙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1975年5月,越南报纸刊登越南全国地图,把中国南沙群岛划入其版图,并改名为“长沙群岛”。1976年越南将“长沙群岛”划入同奈省。1979年9月和1982年1月,越南还就中国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先后发表两个白皮书,声称拥有全部“主权”。
2、菲律宾
1946年,菲律宾对南沙群岛提出主权要求。1956年,菲律宾“探险家”到南沙一些岛礁活动,将这些岛礁命名为“卡拉延群岛”。1978年6月11日,菲律宾总统签发了1956号总统法令,正式宣布“卡拉延群岛”归菲律宾所有。目前,菲已在所占岛礁上修建了两个小型空军基地,将3个岛礁建成陆军基地。菲政府还相继颁布了“领海基线修正法”和“群岛原则”,并单方面宣布200海里经济专属区,将中国南沙东部41万平方公里海域划入其领海。
3、马来西亚
1978年,马来西亚派一支小型舰队到南沙群岛南端的部分岛礁活动,并在那里树立了“主权碑”。1979年马来西亚将上述岛礁和南沙27万平方公里的海域划入其版图。1980年,马政府单方面宣布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从1983年到1986年,马派军队先后侵占了弹丸礁、南海礁和光星仔礁。1991年,马制定了一项耗资2500万美元扩展岛上陆地面积的计划。马来西亚是掠夺中国南沙海域资源最早和最多的国家,在南沙海域油气井数量占5国打井总数的一半以上。
4、文莱
文莱声称对南沙群岛岛链西南端的路易莎礁(即我南通礁)拥有主权,并分割南沙海域3000平方公里。文莱因开采南沙油气而致富,目前已开发油田9个、气田5个,年产原油700多万吨,天然气90亿立方米。
5、印度尼西亚
自1966年以来,印度尼西亚在海上划分“协议开发区”让外资勘探和开发,“协议开发区”侵入南沙海域5万平方公里。1969年10月印尼与马来西亚签订大陆架协定,协定明确对我南沙海域5万平方公里侵吞。1980年3月印尼单方面宣布建立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企图进一步公开侵占和掠夺南沙海域和油气资源。《瞭望东方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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