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总经理、总会计师、纪委书记、财务审记部部长一起受审 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近90万元
“五星啤酒”高管腐败窝案今开庭
部分员工赶来旁听 原总经理承认所有事项是其签字批准的 财务审记部部长称“都是领导决定的”
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集团公司曝出“贪污窝案”,该公司原总经理霍景泉、总会计师付德元、纪委书记朱金亭、财务审记部部长朱丽华陷入其中。今天上午,宣武法院开庭审理了该公司4名高管涉嫌贪污和私分国有资产案。
部分员工赶来旁听
在距离宣武法院还有十几米远的地方,记者就看到100多人聚集在法院大门口,其中有白发苍苍的老者,也有年富力强的中年人。据了解,他们中有一部分是五星啤酒有限公司的员工,今天赶来旁听此案。
一位坐在法庭旁听席前排的男士向记者表示,自己是五星啤酒的员工。当被问到五星啤酒的历史时,这个中年人沉吟了一下,说:“1995年以前都挺好的……”
9时整,4名被告人被带上法庭。旁听席上人头攒动,不少人都往前探着身子张望,坐在最后一排的一位女士甚至拿出相机,准备拍照,后被法警制止。
一被告人用手挡脸
9时10分开庭后,本案的4名被告人——五星啤酒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兼党委书记霍景泉、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付德元、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朱金亭,以及财务审记部部长朱丽华依次被带上法庭。在面对媒体的闪光灯时,朱丽华用手挡住脸,其他三人均垂下眼睑,面无表情。
总经理
承认其签字批准
第一被告人霍景泉对起诉指控的事实表示认可。
他说自己1982年进入五星啤酒厂,该厂转制后开始担任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对于公司事情的决策,霍景泉说:“一般都是我们3个人(霍景泉、付德元、朱金亭)来定,偶尔也会有别人……”对于集团公司的诸多工资福利奖金等财务问题,霍景泉表示很多都记不清了,但承认所有的事项最终都是自己签字批准的。
随后,5名辩护律师逐一对霍景泉进行发问,以确认在公司3人领导班子中到底谁拥有最终决定权。
财务审记部部长
“都是领导决定的”
随后接受审理的不是第二被告人,而是第四被告人朱丽华。
公诉人表示,朱丽华在预审中能够如实交代,希望她在法庭上也可以如此陈述事实。
朱丽华在法庭上表示所有的事,包括领导与职工的工资奖金有差额,上保险后私分返还利益等事项,“都是领导决定的”。本案的第二被告人付德元直接向自己布置工作,“我不是领导班子的成员,只是一个中层干部”,朱丽华解释说。
“那为什么那么多中层干部,只有你分得了2万元呢?”面对公诉人的这个问题,朱丽华保持了沉默。
随后朱丽华也承认对于一些涉及工资福利的款项,是由自己制的单,但没有将这些单据向审计部门提供过,自己也觉得这么做账“不合适”,后来将自己分得的钱款返还了。
坐在朱丽华旁边的霍景泉表示,“朱说的对”。
朱丽华在法庭上表示,“当时,五星下属有不少企业。有的单位和五星就是两套班子、一套人马。这些单位互相之间的财务往来比较复杂。”
截至记者发稿时,庭审还在进行中。
公诉机关指控
“四巨头”贪污私分近90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1999年8月至2002年2月间,霍景泉、付德元、朱金亭、朱丽华4名被告人利用职务之便,合谋后采取收款不入账、虚假平账、截留等手段,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50.3万。其中霍景泉分得人民币17.4万、付德元分得人民币15.1万、朱金亭分得人民币15.1万、朱丽华分得人民币2.7万。
1999年8月至2002年2月间,霍景泉、付德元、朱金亭3人集体研究决定,由五星劳动部门制单,以单位名义,将套取、截留的公款共计人民币38.11万集体私分给五星公司职工,3人均分得人民币1.7万。
被告人档案
姓名 性别 年龄 原北京双合盛五星 分得人民币
啤酒集团公司职务
霍景泉 男 55岁 总经理兼党委书记 17.4万+1.7万
付德元 男 55岁 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 15.1万+1.7万
朱金亭 女 56岁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15.1万+1.7万
朱丽华 女 50岁 财务审记部部长 2.7万
公诉机关认为:4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假平账、截留收入等手段侵吞公款,已构成贪污罪,系共同犯罪。
同时,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集团公司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单位的国有财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被告人霍景泉、付德元、朱金亭作为做出集体私分决定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
五星啤酒
已有90年历史
现为青啤子品牌
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集团公司(前身北京双合盛五星啤酒厂)始于1915年,是中国最早的民族资本建立的啤酒厂。
其主导产品五星啤酒多次被国家有关部委评为优质产品。1959年,周恩来总理指定五星啤酒为国宴用酒。
据《光明日报》报道,1993年五星啤酒出现40年来首次亏损,1995年,五星啤酒债务达5.4亿元人民币。同年,五星啤酒被美国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以近亿美元的资金收购。
另据《北京现代商报》报道,2001年,青岛啤酒以1.86亿元人民币从美国亚投手中收购了五星啤酒62.64%的股权。现在的北京五星青岛啤酒有限公司便是目前青啤在北京的两厂之一,五星啤酒作为青啤的子品牌仍然存在。
《北京现代商报》报道说,据业内人士透露,五星啤酒市场影响已经十分弱小。
青啤回应
与青岛啤酒毫无关系
否认取消“五星”品牌
作为五星啤酒现在的控股方,青岛啤酒之北方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隋战平告诉记者:“此案(五星高管贪污案)与青岛啤酒毫无关系,也不会对五星啤酒或者青岛啤酒在北京的市场表现造成任何影响。”他介绍,目前五星啤酒仍在正常销售,大部分是听装产品。
隋战平同时承认,随着青啤北京公司的产品结构调整,青啤在北京将以自有品牌为主,其控股的五星啤酒的比重将越来越小。但是,隋战平否认“青岛”将取消“五星”品牌。
摘自《北京现代商报》
其他腐败窝案
粤海铁路集体腐败案
5人私分657万元
2003年12月,负责建设粤海铁路工程的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班子5名主要成员因集体私分657万元建设资金而锒铛入狱。
该公司总经理唐建伟、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朴英元、副总经理杜惠荣分别被广州铁路中级法院判刑9年、7年半和6年半;原党委书记张培金被判刑1年,缓刑1年;另一副总经理李逊被判刑2年,缓刑2年。
澳门羊城集团腐败窝案
三人两死缓一无期
2003年11月,澳门羊城集团有限公司腐败窝案宣判,该集团曾作为广州“窗口”企业辉煌一时。
法院认定,澳门羊城集团原董事长罗鸿受贿人民币43万元、港币260万元;原副总经理张穗生受贿人民币20万元、港币576万元;原总经理温少山受贿人民币116万元、港币45万元;判处罗鸿、张穗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温少山无期徒刑。
专家说法
集体腐败损失大
风险却被“分摊”
对于类似五星啤酒腐败窝案这样的案例,中纪委一位刘处长向记者分析认为,这类案件关键看企业“一把手”的自律性如何。
刘处长表示,“集体腐败”造成的损失要高于个人腐败,往往会造成大规模国有资产的流失。但是,由于腐败是集体做出的,其“腐败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还因为被分摊而降低了。
“对于预防集体腐败的方法,现在各部门都在摸索之中。”刘处长表示,比如,有的企业给“一把手”足够的利益使其自律,也有学者提出,解决集体腐败的根本方法除了在法制、监管方面不断完善外,要进一步明确划分公共和私人领域。
本版撰文/记者 王巍
摄/记者 车庆久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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