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
切实维护公共利益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言人就发布实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答记者问
新华网北京9月25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25日联合发布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言人就发布实施《规定》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发布实施《规定》的必要性是什么?
答:十多年来,互联网在我国快速发展,已成为人们交流思想、娱乐休闲的重要渠道,成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重要平台,成为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新兴媒体。但同时,由于互联网传播的特性,一些虚假新闻、导向错误的新闻信息在网上流传,损害了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信息产业部曾于2000年11月发布《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我国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五年的发展,互联网技术、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形式和内容都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原《暂行规定》的有关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传媒对社会舆论的影响,加快建立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加强互联网宣传队伍建设,形成网上正面舆论的强势”的要求,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信息产业部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针对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暂行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新发布的《规定》遵循《宪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贯彻透明行政、公开行政、公平行政的精神,规范了行政主体、行政对象的法定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明确了相关的责任、权利、义务,体现了合法与合理、效能与便民、监督与责任、管理与服务相统一的原则。发布实施《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规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满足公众对互联网新闻信息的需求,维护公共利益,保护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