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观点激烈交锋
27日,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个税起征点提高到1500元是否合理举行听证会,直接听取各地工薪者意见。听证会上的意见,将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重要参考依据。此次听证会是立法法规定听证制度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中的第一次听证会。听证陈述人半数以上认为1500元起征点偏低。听证焦点集中在多少最合适?该否“一刀切”?听证发言各方观点激烈交锋。
陈庆锋:1500元 亚特蓝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采购部职员
我赞同1500元。东莞市共有500万人口,其中外来务工者约有400万。东莞目前的个人所得税起征标准是1200元,按照我的收入来说,如起征点调高至1500元,每月可减少税金几十元。虽然金额不是很多,但意义重大。我个人认为,各地可以在按照中央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制定出相应的优惠政策来补偿这部分差异。如适当增加纳税人的保险费、教育、购房、赡养老人等照顾纳税人特殊情况的单项扣除项目。
李声雯:2500元 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
建议将个税免征额全国统一调整到2500元。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全国城镇平均每个就业人口负担的消费性支出每月为1177.20元、上海市为2050.84元、云南省为1267.06元。如果将个税免征额定在1500元,那么就意味着经济发达地区的纳税人要为其所负担的部分消费性支出缴纳个人所得税,势必会影响到居民的基本生活质量。个税免征额不能一成不变,而应以通货膨胀率作为参照对个税免征额进行相应调整。
吴志才:2000元 重庆力华有限责任公司农村进城务工人员
我认为个人所得税每月1500元作为扣除额较低,建议调到2000元。本人是农民工,个人收入1500元/月左右,来自重庆。以我为例,每月的生活支出情况为1000元左右。这是我单身的支出。按每月1500元收入计算,去掉生活开支仅余500左右,还有医疗、住房、子女上学,父母和自己的养老等将来必备的开支,与全国其它城市相同的是农民工在这里仍然处于社会低层,在生活成本相同的情况下,其它方面没有任何保证。
江泓:1600元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税务部职员
本人建议提高至1600元,并取消各地区自行浮动的权力。如果最终方案定在1500元,实际上对于目前个人所得税税收收入最高的广东省而言,不是减税而可能是增税。发达地区生活费高昂,所以扣减额应该比欠发达地区高。但是,更高的扣减额会吸引更多的人才去发达地区,那岂不是贫困地区更加贫困?这难道是我们制定政策的初衷吗?在实际操作中发现,如果要开发欠发达地区的业务,调派人才必然会碰到所得税的问题。
陈述人眼中的个税起征点
马肖
(中石化抚顺分公司腈纶化工厂工人)认为应该在800元的基础上适当降低
王伟国
(中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职员)认为应保持1500元
田永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职员)认为应提高到2000元或以上
申东升
(河北省邯郸市发改委处长)认为应提高到2000元
刘剑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认为应提高到1600元
孙钢
(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认为应提高到1600元
许建国
(湖北经济学院院长)认为应保持1500元
宋景昌
(秦皇岛市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职员)认为应提高到3000元
张玉霞
(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教师)认为应保持1500元
杨钦
(中国网通佛山分公司职员)认为应提高到2000元
杨斌
(福建省闽江学院院长)认为应维持现行的800元
房立刚
(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7107厂职员)认为在1500元的基础上应适当提高
徐明富
(维德木业(苏州)有限公司职员)认为应提高到2000元
郭贵林
(太原市西山煤电股份公司西曲矿职员)认为应提高到1800元至2000元
樊小斌
(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职员)认为应维持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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