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人口为8940116人。
民族概况
我国的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云南、四川、广西、湖北、海南等省、区。在黔东南和湘鄂川黔的交界地带(以湘西为主),有较大的聚居区。在广西大苗山、滇黔桂和川黔滇交界地带和海南也有小聚居区。其他地方的苗族则与其他各民族杂居。苗族村寨少则几户、十几户,多则百户、干户。居住环境各地差别较大,多为山坡地或较平坦的山脚,也有高寒山区。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苗族人口数为8940116。苗族使用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由于长达几千年的迁徙,住地分散,因而苗语逐步分成三大方言,即湘西(东部)方言、黔东(中部)方言和川黔滇(西部)方言。此外,川黔滇方言内部又分7个次方言。有些杂居地区的苗族,讲汉语、侗语、壮语等语言。新中国成立以前,苗族没有统一的文字。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于1956年组织汉、苗语言工作者创制或改革了4种方言的拉丁拼音文字,现正普及使用。
苗族历史文化悠久,早在4千多年前,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以及长江中游以南地区,居住着许多氏族和部落,其中史籍称为“南蛮”的氏族或部落里就包括有苗族先民在内。有人认为古史传说时代的蚩尤为今日苗族所尊奉的始祖,故与苗族可能有亲缘关系。有人认为古代三苗与苗族有渊源关系。也有人认为现在的苗族可以溯源于殷周时代“髳”人。此外,还有驩兜说、夜郎说、巴郡南郡蛮说、武陵蛮说等。有关苗族族源问题的各种争论在史学界中至今尚未定论,但是已有足够的史料可以证明的是,早在两千年前的秦汉时代,苗族的祖先已经聚居在至今还是他们比较最集中的湘西、黔东这个当时称作“五溪”的地区。历史上称居住在这一地区包括苗族祖先在内的少数民族为'五溪蛮”成“武陵蛮”。后来他们陆续向西迁徙,才逐渐形成现在的分布局面。
社会经济
苗族经过了漫长的原始社会,到唐宋年间,逐步进入了阶级社会,在汉族封建经济的影响下,推动了苗族领主经济的形成和发展。这时,农业和手工业都有了一定的发展,商业也有一定发展,并出现了苗、汉人民定期交易的市场。元代,苗族地区已出现了很大的封建领主。到明代,苗族地区领主经济发展到最高阶段,并且开始解体,地主经济正在形成和发展。明朝开始在湖南城步苗族地区实行“改土归流”,使地主经济得到顺利的发展。清康熙、雍正年间,在苗族地区先后实行改土归流,这一措施对瓦解领主制和促进地主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一八四0年鸦片战争以后,封建地主经济仍继续向前发展。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以后,由于帝国主义的政治势力和经济势力开始渗入到苗族地区,苗族地区社会经济就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化了。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入、商品输入和掠夺原料的结果,一方面把苗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变成了半殖民地经济,另一方面又刺激了苗族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并出现了某些资本主义萌芽,把苗族地区的经济变成了半封建的经济。
新中国成立后,苗族地区经过了民主改革、民主建政和社会主义改造,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苗族人民当家作了主人。苗族地区从1951年开始,先后建立了自治州和自治县,苗族干部也大批地成长起来,有力地促进了苗族地区社会济的发展。
苗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四十多年的开发和建设,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各条战线都取得了很大成就。工业从无到有,许多工厂包括现代化企业已在苗族地区兴建起来,产生了第一代苗族工人,并出现了象凯里、吉首等工业城镇。农业生产逐步实现机械化。由于电力的发展,给开发山区经济带来便利。交通事业发展迅速,不仅公路修筑到边远的苗寨,而且铁路也修到了苗寨。贵昆、湘黔、枝柳、黔桂等铁路干线的建成通车,对沿线苗族地区的发展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在文化教育事业方面,苗族地区除办了小学、中学,还办了大学,已培养出教师、医师及语言、历史、文学、艺术、科技等专业人员和专家。各州、县都设有医院,基本上消灭了天花、疟疾等疾病。农、林、牧、副、渔各业实行各种生产责任制,走上了迅速发展的轨道,人民生活逐年改善。
文化艺术
苗族人民创造了丰富多采、风格独特的民间文学和艺术。民间文学主要有诗歌和传说故事,多以口头传说流传至今。诗歌一般是五言体,间有七言体或自由体,大多只讲调而不押韵,一般曲调简单,变化不大,节奏也不太严格,篇幅长短不拘,分别为古歌、理词、巫歌、苦歌、反歌、情歌和儿歌等。如《老人开天地》、《九十九个太阳和九十九个月亮》等就是讲述苗族历史的古歌,反映了古代苗族人民与自然界的斗争情景。苗族的诗歌和古老的传说故事不仅提供了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学资料,也是研究苗族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
苗族是个喜爱歌舞的民族,音乐舞蹈和苗戏等具有悠久历史。史籍上早有男吹芦笙女振铃的记载。苗族“飞歌”享有盛名,现已作舞台演唱或谱曲演奏。器乐分打击乐和管弦乐两类,以木鼓、皮鼓、铜鼓和芦笙最为驰名;此外还有芒筒、飘琴、口弦琴、木叶和各种箫笛。舞蹈有芦笙舞、板凳舞、猴儿鼓舞等,以芦笙舞最为普遍,技巧很高,深受国内外赞赏。
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剪纸、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丽多彩。苗族的蜡染工艺,已有千年历史,解放后已发展到能染彩色图案,并向国外出口。苗族的传统银饰多种多样,包括手钏、项圈、头饰、胸饰、银衣等,花纹雕凿精工,也享有盛名。
苗族人民创立自己的医学,把人体的疾病分为内科36症,外科72疾,治疗方法20余种。石启贵先生著有《苗医验方》、《畜医指南》。陆科闵著有《苗族药物集》。19世纪末,松桃厅地甲司苗医师龙老二能为孕妇剖腹取出死胎。治骨折、蛇伤、毒箭射伤、刀枪伤,苗药医有神速之效。苗药多用生药,现采现用。
风俗习惯
苗族的服饰在各地各有其特点。黔西北、滇东北的苗族男子穿带有花纹的麻布衣服,肩披织有几何图案的羊毛毡;其他各地苗族男子一般都穿对襟或左大襟的短衣。下穿长裤,束大腰带,头缠青色长巾,冬天脚上多缠裹绑腿。古代苗族男子都蓄长发,挽椎髻于头顶,插木梳或发针,戴耳环、手镯、项圈等饰物。至清代末期,他们已不再蓄发挽椎髻,有的改梳长辫子。各地区苗族妇女服饰差异较大,式样约几十种之多,但大多数地区妇女穿大领对襟短衣和长短不同的百褶裙,有的长及脚面,有的短至腿根,仅七、八寸长。湘西,贵州松桃、凯里,广西大苗山,湖北宣恩等部分地区苗族穿大襟右衽上衣,下着宽脚裤。湘西苗族的上衣无领,衣袖和裤脚绣有宽大花边,头缠格子布或青布头巾,戴耳环、项圈、手镯等饰物。苗族妇女的头饰式样繁多,挽髻于头顶,配上各种式样的包头帕,有的包成尖顶、圆顶,有的把头发绕在支架上高竖于头顶上,别具风格。她们的盛装以黔东南独具特色,把银饰钉在衣服上成“银衣”,头上戴着形如牛角的银质头饰,高达尺余。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住“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宗教信仰与重要节日
苗族信仰万物有灵或多鬼神,祀奉祖先,崇拜自然,认为神灵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消灾除病或求子求财等都祈求神灵与祖先保佑。祈求消灾除邪时,由巫师驱鬼。祭神祭祖活动极为隆重,黔东南的“吃牯脏”(鼓社)、黔西北的“吃牛”、湘西的“还傩愿”、“椎牛”、“吃猪”以及“赶鬼”、“吃鬼”、“祭鬼”等活动,耗费很大。此外,对自然物(大树、怪石)或人造物(水井、板凳)的崇拜和祭献,以酒、肉、鱼、鸡、鸭、糯米等作祭品。云南、贵州、四川等地少数民族群众信仰天主教、基督教等。
苗族的节日很多,各地的苗族过的节日不完全相同。黔东南部分地区和广西融水县盛行过“苗年”,在旧历九——十一月的卯(兔)日或丑(牛)日举行,有踩鼓、跳芦笙、赛马、斗牛、“游方”等活动。贵阳附近几县的苗族,每逢农历四月初八日,都穿上了盛装来到贵阳市喷水池附近,吹笙奏笛,对歌谈心,纪念传说中的古代英雄“亚努”。此外,苗族还有龙船节、花山节(五月初五)、吃新节(农历六、七月间稻谷成熟时)、清明节、赶秋节(立秋)等等。云南苗族几乎每年都有踩花山的活动,这种踩花山虽有迷信内容,但它又是苗族人民传统性的群众娱乐节日。
(摘自《民族工作大全》千里原主编)
国家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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