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载照料保姆感动老人
原告的特别授权人傅忠称,冯其昌生前系湖北省某集团公司退休干部,享受医疗费用全部由单位报销的待遇,每个月退休工资2000余元。虽然生活富足,但儿子定居美国不在身边,冯其昌和老伴感觉很孤单,年龄大了,生活起居很是不便。
1995年10月,两位老人聘请了一位蔡甸保姆???49岁的徐某。冯其昌生前的街坊李先生称,大热天里,常见到徐到医院给老人带药,寒冷的冬天里,徐也经常带老人出来晒太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些不熟悉徐的人,常把冯其昌和徐某当成父女。老人也常在人前夸徐的好。
近日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徐某说:“冯其昌的老伴去世后,老人更孤单,我看着就心疼,照料起来更是细心。我把他当父亲看,他也将我当作女儿看待。我自己的儿子在北京买给我的东西,我基本上都给老人了。”她还说,尽管老人按规定每个月开300元工资给她,但她只收了两年的工资,后面的工资一直没领过,“因为我照顾老人细心、体贴周到,小儿子结婚时,老人还包了1000多元的大红包”。
徐说,她照顾老人共9年,记得后来几年,老人因年事已高,身体越来越差,曾经六次中风,数次休克,都是她一个人日夜守在老人的病床边,喂汤喂药,送茶送水。
不是父女、胜似父女的场面,在周围人的眼中,整整达7年。
两改决定老人房子赠保姆
傅忠说,徐的悉心照料感动了老人,老人决定回报。
1998年12月17日,冯其昌老人写了一份遗嘱,写明儿子冯赣江没有尽赡养义务,决定取消其继承权,房内家用电器及生活用品都归徐继承。
1999年10月20日,老人再次写了一份遗嘱,写明他去世后,一切财产(包括78.96平方米的房屋)给徐继承,任何人不得干涉。
2002年,老人决定将遗嘱变成赠与合同。
尽管很多人不理解,但老人还是毅然于当年3月21日和徐签订了赠与合同,合同约定,冯其昌老人自愿将产权房及家用电器等无偿赠与徐,徐自愿接受赠与,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当年4月8日,江岸区公证处对《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同年7月11日,经武汉市江岸区房产管理局核准后,双方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
老人没将房屋留给自己的儿子,而是赠给无血缘关系的保姆,这一度在周围引起轩然大波。
自称受虐待老人告保姆
傅忠称,冯其昌老人没有想到,将房产赠给徐某后,事情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冯其昌在后来的官司中,面对法官时称,自办理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后,徐开始无端打骂他。
2003年12月,冯其昌因病中风瘫痪,徐于次年9月,将房屋内的家具、电器进行处理,并委托房屋中介出售。
2004年4月16日,徐将冯安置到蔡甸区永安街永安社区住所的过道内居住。
2004年10月10日,徐将房屋卖得17万元,并将冯的存款全部据为己有。
自认为受到难以忍受的虐待,冯其昌于当月15日向江岸区法院提出诉讼,称徐在接受赠与后,不仅不履行赠与协议约定的对其悉心照料的义务,且从身体及精神上对其进行折磨,要求撤消对徐的赠与行为。
鉴于冯其昌已是93岁高龄,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法官前往老人就诊的武汉市中心医院了解情况,老人口述:徐在接受赠与后,常对其辱骂,并用拳头对其进行殴打。
2004年11月22日,冯其昌去世,其远在美国的儿子冯赣江接过了诉讼保姆的接力棒,因不便回国,特别授权傅忠代理。
法院一审认定保姆未尽责
庭审时,傅忠提供了若干证据:根据老人陈述遭虐待事实的录音资料,整理出的书面材料;医院证明,老人于2003年4月10日病情经治疗好转,迁到乡下居住后,病情再次加重;老人生前单位老干处若干人称,老人在乡下居住期间,生命垂危,徐不仅不为其治疗,还阻挠其原单位的救治的证言。
冯其昌一楼的邻居廖女士称,徐前些年确实对老人照顾得很周到,在徐得到房屋后,确实看见过徐骂老人。
尽管徐某也在法庭上提交了蔡甸区永安街永安社区居委会的证明及冯其昌的照片,以证明她和冯其昌的关系一直融洽,但这些证据未能得到法院的认同。
江岸区法院一审认定,冯与徐签订赠与合同后,应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虽然该合同对徐应履行义务的内容未作明确约定,但结合冯聘请徐的目的、徐的身份,及冯赠房的动因,可以认定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即是徐继续承担护理等义务,故该赠与合同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徐在接受赠与后,为达到将房产进行交易的目的,强行将已中风的老人迁到医疗、居住条件明显低于市区的乡下居住,且将其安排在居所的过道内,可认定未对老人尽悉心照料之责,违反了赠与合同所附条件。
法院还认为,房屋是冯其昌与妻子的共有财产,冯的妻子去世后,其子冯赣江应对房屋享有部分继承权,冯赣江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应视为已接受继承,故冯其昌对该房屋不享有全部的处分权,冯其昌与徐某签订的赠与合同无效。
鉴于此,法院判决:撤消冯其昌对徐某的赠与合同。
保姆不服输但不准备上诉
保姆徐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对于判决的结果,她不服输,但不准备上诉。
徐说,她取得冯其昌老人赠与的房产有法律根据,她手上有两份老人的遗嘱,还有江岸区房地产管理局出示的房屋权属登记,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她是房屋的合法拥有者。
徐说,房子已经卖了,钱也花光了,反正房屋也不可能再归还给冯赣江,她也不想上诉了。
对于虐待老人一说,徐予以否认,她称照顾老人这么多年,根本就不图老人的钱,也不存在虐待老人。老人的儿子冯赣江远在美国,根本没有尽到照顾父亲的义务。她将老人接到乡下居住,是因为那里的空气好,让老人与她的儿孙们尽享天伦之乐,事实上老人在乡下过得很开心,甚至老人所在单位的负责人戴某来接他时,老人都拉着她的手不愿意去武汉。
徐猜测,老人之所以告她,可能是被儿子逼的。
老人儿子再告江岸区房产局
对冯赣江来说,与保姆的官司赢了,但法庭只是判决赠与合同无效、撤消赠与合同,并没有涉及到徐归还房屋等事宜。
为了追回已被徐转卖的房屋,今年9月初,冯赣江将江岸区房地产管理局推上了被告席。
昨日,傅忠告诉记者,在与徐打官司期间,冯其昌的房屋被徐卖给黄某,黄某又将房屋转卖给了第三人胡某。
讨房无门,冯赣江状告江岸区房地产管理局,目的是要求其撤消这两次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以便顺利拿回房屋。
目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
事情进展晨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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