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内蒙古某地经济富裕,一年财政收入有20多亿元。然而,让人不解的是,如此富有之地,从1993年以来至今仍戴着“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的“帽子”。不仅如此,还有许多当政者把保护这顶“穷帽子”作为自己的政绩。
其实,富裕县争戴“穷帽子”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屡见不鲜。在这个全民崇富的社会,竟有人喜贫,以贫为荣。这种怪现象,折射出的是我国扶贫机制的缺陷和不公,凸显的是一些地方领导畸形的政绩观。
为了让一些贫困县早日脱贫致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扶贫优惠政策。如给予贫困地区扶贫贷款、以工代赈资金、财政扶贫资金等专项扶贫资金。同时,中央国家机关、大中型企业实行定点帮扶,发达地区对贫困地区进行对口帮扶等。这些举措,对贫困地区尽快脱贫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国家扶贫政策的好处也让一些已脱贫的地方患上了“优惠依赖症”。
一边是,富裕县继续享受扶贫政策,不思回报;另一边是,贫困县望穿秋水,嗷嗷待哺。国家的扶贫资金是有限的,此消彼长,此长彼消。“扶富不扶贫”,对于真正需要扶助的地区造成了绝对的不公。更为严重的是,扶贫资金对于一些富裕县而言,显得并不是那么急切和紧迫。由此,无偿的经济援助有可能在“天上掉馅饼”的心理下,变得低效甚至无效。层出不穷的扶贫资金被挪用或贪污的事例便是明证。出现如此纰漏,国家的扶贫机制难辞其咎。据了解,国家评定“贫困县”的依据主要是,贫困人口数量占乡村人口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GDP以及人均地方财政收入等多项指标。但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评定原则是:国家确定各省名额总量,具体县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这种“视情而定”的评定制度,既缺乏刚性的科学的标准,又缺乏动态的监控。其结果必然是,各地“争戴贫困帽,戴上就不摘”。
富县戴“穷帽子”也不乏政绩因素作祟。本来具有“自我反哺”能力的富县继续吮吸国家的“营养”,其目的无非是使当地经济的发展更加游刃有余,在当地留下一个“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好名声。另外,既然贫困帽子可以“一劳永逸”,对于上级部门来说,与其雪中送炭,远不如锦上添花。因为,富县的“诞生”是扶贫政绩最好的证明。
“把富喊成穷”与“把穷吹成富”性质相同,均与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相违背。当务之急是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扶贫标准,让扶贫名副其实。希望有关部门赶紧查一查到底还有多少富县依然戴着“穷帽子”。(半月谈2005年第19期/孙爱东)
搜狗(www.sogou.com)搜索:“以贫为荣 扶贫制度”,共找到26
个相关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