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智
“您想领略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吗?”
“你需要年轻活泼,丰腴亮丽的阳光女孩陪伴聊天、公关应酬、休闲娱乐或情感交流吗?”
“香艳”的卡片上,印着清一色的妙龄少女,暧昧的文字带着挑逗,让人浮想联翩。
每当夜幕降临时,总有这样一群魅影在重庆闹市区四处游移……
2005年9月9日上午,重庆首例因开办色情俱乐部而被查办的案件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宣判,涉案的杨氏三兄弟分别获判五至六年的刑期。与此同时,杨氏兄弟大量招募女大学生从事色情服务的内幕也被渐渐揭开。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起案件的始作俑者居然是重庆江津市的三个进城农民,他们借招聘“商务助理”之名,诱使众多女大学生从事色情服务,一度把“美女经济”搞得红红火火。
70多名女大学生涉黄
重庆姑娘的国色天香给这个大都市增添了一抹亮丽风景。而曾在广州、上海“闯”过“大世界”的重庆江津市的农民杨福云却动起了歪脑筋,准备利用“美女经济”狠发一笔大财。
2004年6月,杨福云投资几千元,在繁华闹市沙坪坝华宇广场租了一套房屋,安了几部座机,对外打出“大学生商务俱乐部”的招牌,就大张旗鼓地招聘在校女大学生和年轻漂亮的社会女青年,专门为所谓的企业家、老板之类的成功人士提供“商务助理”。其实,“商务助理”的工作内容就是陪老板聊天、旅游、休闲娱乐、公关应酬、情感抚慰,甚至提供色情服务。
打虎要靠亲兄弟,杀敌要用父子兵。为了把俱乐部做大做强,增强竞争力,杨福云把打工的哥哥杨福海、弟弟杨福洪叫来跟他一起干。在经营中,为防公安打击,躲工商、税务收费,避政府检查,三兄弟是各自发挥能耐和特长,绞尽脑汁,叠出怪招:一会儿迁移“办公”地点,一会儿将俱乐部更名,使这个一直受政府打击的地下黑公司——“都市丽人商务俱乐部”、“企业家俱乐部”经营得非常红火。
沙坪坝区是重庆高校云集之地,杨福云的“大学生商务俱乐部”将招募黑手伸向年轻的在校女大学生,多次在重庆一些时尚媒体上刊登“招聘聪慧、阳光、时尚的在校大学生和商务女性”等内容的广告,甚至还将招聘广告张贴到了大学校园内。很快,俱乐部就云集了一大批美女,其中很多是女大学生。案发后,民警在该俱乐部的“会员登记表”上,查到登记在册的女大学生达70多人,每个人不仅有名有姓,有联系方式,还有身高三围、靓丽程度,连各自的身份证号码也被记录在案。
招聘广告发出后,他们又开始想办法吸引客户。他们先印了一些名片大小的彩色卡片,打上“美女伴游、休闲、商务”等文字,插印一些泳装或裸体女郎的图片,每张卡片极具煽动和诱惑,然后让发卡的打工仔、打工妹在街头、宾馆、车站、码头等地广为散发。
“小姐”也要月度考评
据了解,该俱乐部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大学生俱乐部管理规定》、《俱乐部制度》等规章制度。《大学生俱乐部管理规定》总共20条内容,涉及工作纪律、对员工的奖惩。比如推荐自己的朋友到俱乐部上班,每合格一人给予两三百元奖励。每月还要评优秀员工,分三个档次进行经济奖励,奖金从200至500元不等。《俱乐部制度》还明文规定,员工(商务小姐)必须缴给俱乐部“信誉金”,以防止员工收了客户的钱后离职走人。制度规定,新来的员工(商务小姐)每次接单后外出提供服务时,要缴100元“信誉金”,每周要缴500元“信誉金”。为了保证服务质量,他们还强制性规定,员工在陪伴客户时,手机不能设置为铃声,必须设置为震动状态。
按照规定,伴游小姐实行会员制,分为专职小姐和兼职小姐,专职小姐必须随叫随到。俱乐部员工(小姐)在陪客户5小时以内的,要向上缴300元;5小时以上需要缴400元,剩余的收入则归陪伴小姐所得。小姐每次“出单”10分钟后,必须打电话回俱乐部说明情况等。许多女大学生还不约而同地提到,俱乐部常常暗示她们:“放开些”、“有些客人不注意安全措施,你们要说服他们……”
从一些涉案的女大学生的交待中,民警得知所谓的“出单”就是“商务丽人”应召上门,“素单”就是陪吃饭、聊天、旅游等,每次价格在400元左右,“荤单”是指提供性服务,价格在800元以上。“商务丽人” 还可根据客人的具体要求谈价,“丽人”们除了要交给俱乐部300元-400元管理费外,其余归自己所有。
“我第一次‘出单’,是由俱乐部帮着讲的价,完事后,客人给了我800元,我把500元交给了俱乐部,其中100元是作为新会员‘信誉金’交的。”一名女大学生低着头小声说道。
女大学生小花应聘时,杨福海、杨福洪对她说,如果客人有“那方面”(指发生性关系)的特殊要求,你自己把握,但客人就是上帝,不管什么要求,你必须要尽量满足。小花受聘后,头两次“出单”回来,杨福海还很关心地问她“戴套子(指避孕套)没有?要注意安全,别染上性病”。
小敏为了赚点学费,加入了杨家兄弟的“俱乐部”,但她始终坚守自己的最后“防线”——不出卖肉体。刚到俱乐部上班3天,杨福洪就安排她去陪一个公司的老总过夜,被她当场拒绝。杨老板为此还骂了她一通,接着,开导她:“放开自己身体,就能挣大钱哟!何况现在修补处女膜的地方多得很呢!”小敏没有听他的“开导”,仍然坚守自己的“最后防线”,杨福洪立即以破坏公司“名誉”为名将她开除了。
2004年12月2日下午,重庆某大学漂亮女生小蒋与另外两个漂亮的“商务丽人”在俱乐部的安排下,在沙区步行街的丽苑大酒店与客人见面,随后小蒋在与其中一个客人开房发生性关系时,被重庆警方当场抓获。
警方顺藤摸瓜,仔细查证,终于将“大学生商务俱乐部”的底细查证清楚了。当天,民警就设计将杨氏三兄弟一一逮捕归案。这家规模极大的“商务俱乐部”随即被查封。
幕后“三兄弟”落法网
并排站在被告席上的杨福云、杨福海、杨福洪三兄弟,在法庭上自称“文化不高,不懂经营”,但他们却把这家俱乐部的生意经营得“有声有色”。
在经营这家俱乐部时,杨氏三兄弟有着明确的分工。杨福云外号“毛哥”,出资创办俱乐部,他主要负责招募女大学生和对外宣传做广告;杨福海绰号“杨哥”,主要负责接听客户电话,安排小姐“出单”、登记、计时、收款;“三哥”杨福洪负责后勤杂务,受杨福海的安排也做登记和带不识路的小姐上门服务。
在法庭上,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杨家三兄弟都予以坚决否认。他们辩称俱乐部经营范围主要是商务工作,让专业人才与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进行思想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陪吃饭、陪聊、伴游等。
杨福云甚至表示:“现在大学生就业压力很大,我开办大学生俱乐部的目的,一来可以为大学生提供就业机会,二是为企业提供专业人才。”对于被警方抓获的卖淫人员,杨福云说:“那是她们自身的问题,她们自己要出卖尊严,我有什么办法?打个比方,我种的是粮食,总不能因为有一两根草就说我种的是草吧?”
在法庭质证时,一位姓王的女大学生说:“刚到俱乐部工作的第三天,杨福洪就安排我陪一公司老总过夜,被我拒绝。后来又有一次,在我拒绝客户的性要求回俱乐部后,杨福洪还找到我谈话,引诱我卖淫。”
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氏三兄弟有介绍女大学生、女青年卖淫的行为。因介绍卖淫的人数、次数仅占少数,不能将他们的行为定性为组织卖淫的犯罪行为。但有证据显示,三人在明知客户提出性服务时,为了牟取非法利益,相互配合实施引诱、介绍卖淫,而且三人还试探员工的道德底线,引诱员工卖淫,暗示她们注意性安全,三人已构成引诱、介绍卖淫罪。
2005年9月9日上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杨福云、杨福海、杨福洪犯引诱、介绍卖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至六年不等,并分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不等。
伴游公司黑幕惊人
“每天晚上,我要送十多个小姐、先生到市内各宾馆酒吧提供色情服务。我送出去的不仅仅是人,还有自己的良心!”不久前,记者采访了刚从一家伴游公司辞去司机职位的于忠,他在良心发现后,愤怒地揭发都市伴游公司的“黑幕”。他坦言,在伴游公司当司机,其实就是一个“皮条客”。
于忠说,租一间办公室,安两部电话,再请几个接线员,就可以开一家伴游公司,而“小姐”和“先生”是最重要的硬件。他们的招聘广告的优厚待遇足以让人动心,尽管应聘者对他们即将从事的业务心知肚明。
而伴游公司通常情况下都会向应聘者收取金额不等的报名费,说是报名费,实则是“保密费”——担保不向外界透露公司表象背后的实际“服务”内容。
至于伴游公司的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从内到外,都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伴游公司对他们的“消费群体”似乎都有研究,客人大多是30—40岁的男性。接线员按照顾客提出的要求,如小姐(先生)的高矮、胖瘦,他们再根据手头掌握的资料,按照客人要求进行检索——在公司的“人事档案”上寻找客人所需的“小姐”或者“先生”。
于忠告知记者,他辞职前的那家伴游公司生意非常火,身为司机的他有时忙得饭都吃不上,经常是从晚上6点一直送人送到凌晨,每天晚上至少有10笔业务。
据了解,在伴游公司从事“应召女郎”的人,可谓形形色色。有的是因为贫困,但其中很大一部分人是为了追求金钱、享乐,放下了自己的尊严。
尽管伴游公司背地里干着非法勾当,但警方却难于打击——伴游公司都穿有合法外衣,并深知如何逃避打击,要抓到伴游公司的辫子,更是难上加难。每家伴游公司都有营业执照,不是“文化艺术传播公司”,就是“俱乐部”或者“商务会所”。合法的外衣,成了它们的保护伞。
而那些涉案的女大学生,很多人奉行的是“笑贫不笑娼”、“有钱就是大姐大”,只要给钱,什么廉耻、贞操、尊严、道德都可以不顾。据知,被查获的卖淫女大学生中,不少人患了性病,甚至有人感染了艾滋病,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和摧残。每个被查获的小姐都受到了警方治安拘留和罚款的处罚,在校学生还受到了开除、记过等处分。(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5年10月上半月刊)
转自搜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