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唱片公司诉百度案的不断升级,MP3搜索何去何从的问题眼下成了众多媒体的关注热点。面对媒体,败诉后的百度对这个话题一直呈犹抱琵琶半遮面之态;而版权条例制定机构则三缄其口;唱片公司则是一家接一家地表示要与搜索公司在法庭上对质;还有一些评论家也在指责搜索引擎在版权上犯下了“七宗罪”。所有的迹象似乎都在预示着MP3免费搜索的消失,取消网民们的种种免费大餐似乎成了趋势。
败诉没有意外
百度的败诉并不令人意外,因为依据5月30日由国家版权局、信息产业部共同制定的《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规定,任何以互联网的形式,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的这种方式,都是侵权行为,包括音乐作品。权利人有权主张权利,司法部门和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网站侵权的性质和程度,分别给予法律的处理。然而这其中并没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但是,众所周知,互联网正是因其拥有各类便捷、海量的免费信息与应用才成为人们追捧的焦点。而各类数字版权的拥有者们也曾借此享受了最广泛的知名度传播的快感,甚至是借此获取了巨大的收益。
封杀将引发倒退?
网络著名评论家方兴东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搜索网站若是停止MP3搜索就是一种倒退,是一种不顾及中国亿万网民利益的行为。百度、搜狐、中搜、雅虎、网易的相关负责人均肯定地表示,不会停止提供MP3及其他任何搜索业务。
上周,中国搜索COO陈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更是旗帜鲜明地表示,封杀MP3将导致互联网大倒退,而要求搜索引擎公司去核实版权更是灾难性的后果,中搜誓将MP3搜索进行到底。唱片公司以搜索结果中存在无版权的MP3链接将搜索引擎公司请上了被告席,显然是不合理的。搜索引擎的目的是方便网民在互联网天文数字般的信息中找到他们自己所需要的,并且在这一过程中,尽可能多地提供符合网民需要的信息链接点。作为搜索工具,搜索引擎不应该也不可能承担核实版权的义务。此外,数据庞大的网页也不可能让搜索引擎公司有时间去核实所提供的链接是否具有版权,如果搜索引擎要核实每一个搜索结果的版权合法性,那么以中搜为例,自己搜索引擎的9亿中文网页需要400人每分钟一个网页的速度看1600天。如果唱片公司此次能借势关掉中国搜索引擎公司的MP3搜索,就会出现多米诺骨牌效应,所有的与链接和搜索有关的中国互联网服务都将迎来一场封杀噩梦,中国互联网将面临一场大倒退。
搜索不是盗贼
在记者的采访中,前述5家网站对于版权的问题除百度不愿表态外,其他几家基本的看法是搜索引擎是搜索引擎,免费下载是免费下载,两者是无关的,真正的被告不应该是搜索引擎。
有业内人士指出,MP3搜索是搜索引擎专业化的一种,它和新闻搜索、图片搜索、BBS搜索等专项搜索一样,是因为搜索目的和排序方法的独特而从网页搜索中分离出来的搜索引擎子集。它既有搜索引擎的通用技术,也有和MP3相关的专有技术,是互联网音频信息搜索的一个重要工具。网页搜索和其他专项搜索一样,搜索引擎在处理有MP3文件的网页时,是通过计算机算法来分析可能和它相关的内容,让用户通过关键词来找到这个网页。它是提供互联网服务的技术,是一个提供海量信息的大平台。虽然免费下载一般都是建立在搜索基础之上,但搜索引擎并不等于免费下载。
四方博弈共赢最好
对于经营搜索引擎的企业为免费下载造成的侵权行为“买单”这个问题,陈波认为,MP3案件是一个四方博弈的过程,即:唱片方、搜索引擎、提供无版权音乐的网站主、网民。在四方博弈过程中间,我们支持版权拥有者的正当权益,但也必须尊重网民和搜索引擎的权益。唱片公司因为无法一个个去起诉数量庞大的提供无版权音乐的网站,转而将枪口对准搜索引擎,这样的结果是MP3搜索将被封杀,网民再也无法利用搜索下载音乐,唱片公司也将因此失去大量客户。可笑的是,那些真正的盗贼,提供无版权音乐的网站却是逍遥自在。既然对抗和封杀无法解决问题,博弈各方就应该立足合作和发展,真正把精力集中到行业的发展上。唱片公司可以跟搜索引擎合作,借此宣传、促销、推广正版音乐。这方面有很多合作的可能,但是前提必须是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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