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 张亮 实习生 段晓宏 岳杰松
“银行保安打人啦!”昨日下午3时许,50岁的男子张某在新市某银行对着手机大喊救命,而在旁的保安并未对其动手。该男子自称用捡来的身份证办理存折后,身份证已丢失,亦无身份证明,但他威胁银行说不让取款就要跳楼。
“拿不到钱我就跳楼”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现场时张某已在银行大喊大叫了3个小时,许多人都像看一场闹剧,张某指着阻拦他的保安越叫越凶,欲直闯电梯并宣称要报警。
张某称自己真名叫张传银,湖北人,50岁。“我有账号和密码,拿不到钱我就跳楼!”他说,2001年7月,他捡来了姓名为“卢群英”的女性身份证,并到该银行开户,存了5100元。3个月后,洗衣服时把存折洗烂,便只好拿“卢群英”身份证到银行挂失,却遭到拒绝。后来那张身份证也在搬家时弄丢了。
据了解,张某自2001年底便经常去银行要钱,不仅整个银行的人认识他,连派出所都无人不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不是作势跳楼,就是在喊被保安打,现在我们很多储蓄客户都认识他,刚才的事早已见怪不怪了。他还曾因为在这跳脱衣舞,干扰银行经营,被送到过派出所。”
张某说:“为了这钱,我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放弃,有时一天来两三次,有时半个月一次。”他当场拿出了一封致法院的信,提出除要回存款外,还要向银行索赔各项费用共28万元。
银行多次协调未果
银行方面解释称,因为张某开户时所用的身份证不是其本人身份证,而在挂失存折时需要开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亲自前来银行才会办理,所以银行依据相关法规一直拒绝张某的各项要求。
对此,张某说:“银行有录像,它能证明当时我是亲自和老婆一起去存钱的!”而银行方面则表示,由于开户和存款都可以由他人代办,所以即便有录像也不能证实钱就是他本人的。
为解决此事,银行曾陪张某去过派出所调查,更带他去过白云区法院,让他了解各项情况。但张某却一直不愿接受各种解释和劝解,未曾停止各项极端的索赔行动。
据保安经理称,他们在今年6月陪同张某去法院寻求解决办法,但终因张某没有身份证,而无法起诉,虽然后来张某办了证件,他却因费用高而不愿意起诉,“如果提交法院受理,他在两家银行存款,光起诉费就400元,两家800元,加上律师费,钱不都给法院了。”
身份根本无法证实
采访中,张某的妻子拿出了两张身份证,一张是张某所说的开户名所用身份证(刚才张某还自称已在搬家时丢失),一张是张某妻子的,记者观察发现两张都像假证。
记者问张某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开户时,他说:“我从来没办过,20年没回老家,所以一直没身份证,存钱就用别人的。”当记者问为什么不补办时,张某却支支吾吾。记者临走时,他又称自己的身份证其实在6月已经办好,从老家寄来,但现在没有带在身上。他的言词前后不一致,漏洞百出,更让记者难以相信张某的真实身份。而张某一直闪烁其词,只是说承担不起诉讼费,实在不行就从该银行的楼上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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