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来京当保安 被同事杀死宿舍内 父母起诉俩公司 索赔35万多元
儿子被害 父母庭上痛哭
《法治进行时》法庭上再现案件过程 两家被告公司均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本报讯(记者 付中)“我是陪着儿子来北京找工作的。没想到我还没来得及走,他就没了!”因为琐事产生纠纷,刚到北京当了一个来月保安的李辉被另一名保安杀死在宿舍里。李辉的父母将北京南银大厦物业公司及北京金红火保安咨询服务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赔偿35万余元经济损失。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上午9时,李辉的父母和姑姑特意换上新衣服,在律师的陪同下走进法庭。李辉52岁的父亲李国来拄着拐杖,看上去明显比实际年龄苍老。
“要开庭了,快点把东西拿出来!”看到法官示意,几人赶紧从书包里掏出各种证据放在桌子上。
“2005年5月7日,李辉被同室保安杀死于二被告安排的地下室……面对突然飞来的横祸,二原告受到的精神伤害极其巨大……”在原告律师宣读起诉状的过程中,李辉的母亲拿起儿子的照片,和老伴一张一张地看着,几乎同时哭出声来。
李国来一把抄起照片,向记者们晃动着。李辉的母亲哭得仰到了椅背上,被李辉的姑姑拍了半天后背才缓过神来。
物业公司的律师认为,李辉是保安公司派到物业公司的人,与物业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而且,李辉是因为与他人争夺床位被害,与保安工作无关,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保安公司的律师则重申了案件应该“先刑事后民事”的答辩意见,认为犯罪嫌疑人目前仍未被抓获,故民事部分不应先行判决赔偿。并且,该保安公司仅为咨询服务公司,并非真正的雇用单位,意外死亡的责任应由雇用者承担。
“单位在聘用员工的时候,都要核实聘用者的身份。但在前不久,朝阳一家单位雇用的员工,却和身份证上的照片太不像了,而且他还杀害了自己的同事……”双方发表完各自意见后,法庭上响起了《法治进行时》节目主持人徐滔的声音。
随着节目紧张的音乐声,在场的人“看到”了此案的整个过程。
截至记者发稿时,这份视听证据仍在继续播放着。
庭前采访
画面定格在满是血迹的床上
日前,记者走进了李辉父母的租住房间。
看到记者进屋,李国来没有站起来,而是抬起头一直呆望着记者,突然哇的一声哭开了。
“一见到你这么大的孩子,他就想儿子了!”李辉的姑姑走过来低声告诉记者,出事以后,哥哥的精神大受刺激,已被医院诊断为创伤后应激障碍。
用大手抹干眼泪,李辉的父亲坚持要把刻录的《法治进行时》节目光盘放给记者看。
随着一声玻璃破碎的尖响,画面定格在那满是血迹的床上。“床上、被子上,多少血啊,我儿子的血啊!”边看着节目,李辉的父亲边一根接一根地抽烟。
“这个节目,我们每天都要看好几遍。虽然每看一次,心就撕肝裂肺地疼,但还是要看。因为看了以后就更有劲了,砸锅卖铁,我也要给儿子讨回公道!”李辉的父亲说道。
记者得知,为了打这场官司,李国来已经把老家仅有的一套房子以2万块钱的低价卖了。现在钱已经快用光了,一家人只能靠捡破烂维持生计。文/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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