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 广东各级检察院前日(29日)对全省1.2万名检察官进行了统一的内部考核,其中广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有1688名检察官作为首批参考人员参加了考试。据透露,考试不合格者,将通过法定程序免去其法律职务,调离工作岗位。
此次“大考”是广东检察机关贯彻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活动之一,也是全省检察机关首次在系统内开展培训考核。反贪、渎职侵权检察、公诉、侦查监督、监所检察、民行检察、控申检察等7个业务部门的6500多名检察官分类别进行了闭卷考试;政治部、办公室、职务犯罪预防、技术处、研究室、法警队、后勤服务部门等11个部门的4500多名检察人员分类别进行了开卷考试;各级检察院900多名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按各自分工业务撰写论文。
据介绍,此次培训考试的成绩将作为晋升、评优和交流的重要依据。而考核不合格或在考试中严重作弊的,要补训补考;补训补考不合格者,将通过法定程序免去其法律职务,调离工作岗位。对2003年以来凡承办案件出现过冤错案、发生涉案人员死亡等重大办案事故以及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有严重执法过错的在岗人员,要求其参加不少于15天的离岗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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