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陶德富)记者昨日获悉,根据乳源县政府部门出具的调查报告,本报日前报道的乳源县侯公渡交通事故拯救队确实存在超标准收费的问题。据通报,仅该起事故中的吊车费、拖车费、现场清理费等3项费用,拯救队就准备向事故车主多收取2218元的费用。
调查认定拯救队收费超标
昨日上午,就乳源县侯公渡交通拯救队在一起车祸拯救中,开出2.7万元的天价拯救费一事,记者再次来到乳源县政府采访。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该拯救作业单位登记注册为乳源瑶族自治县交通汽车修理厂,该厂法人代表并非拯救队的负责人罗某,而是一位叫刘某琴的人。
政府部门调查显示,乳源县交通汽车修理厂目前还没有对该起事故中的两辆货车及一辆无牌无证的摩托车收取交通事故拯救费,但该厂有关人员曾对相关事故责任人列出了拟收事故拯救费的清单,分别有:吊车费、拖车费、现场清理费、货物转运费等费用,三车共计24945元(实际上拯救队负责人罗某给事故车主亲属列出的清单数额为27390元),其中属于政府列管的收费7900元(即两辆货车的吊车费共4000元、两货车吊拖费3200元、两货车事故清场费400元,摩托车施救、清场费共300元),由双方协商的17045元(罗某列出的清单为19490元)。
调查报告认定,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最高标准,即在公布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再上浮30%收取事故拯救费,该起事故3辆机动车的吊车费、拖车费、现场清理费等3项费用共计5682元。而拯救队拟收取的这三项费用超过标准2218元。
昨日上午,物价部门负责人表示,拯救队确实存在拟重复收费及超标准收费的问题,将责成其改正,但“因车主当时没有交钱,重复收费和超标准收费还不是事实,所以物价部门无法对拯救作业的单位进行查处”。
拯救员找人冒充村民索赔
昨日中午,记者赶往乳源县境内的大桥派出所,了解此前事故车主亲属朱会贞报案关于拯救队人员找人来冒名顶替,欲向事故车主收取3000元的“青苗赔偿费”一事。
经警方查明证实,两名涉嫌向事故车主收取3000元“青苗赔偿费”其中的一名姓余的男子,承认自己系该事故拯救队的装卸工。
据介绍,10月21日,事故拯救队姓余的男子找来当地男子张某,要求他充当受损农田的村民向事故车主索要3000元的青苗赔偿,事成后余某将付给张某“劳务费”200元。
另据该派出所负责人透露,由于报案人朱会贞并没有付给冒名顶替的“村民”钱物,该案无法立案。派出所随后将两人放走不予处理。
事故车主面临两万元拯救费
记者昨日调查发现,虽然免去了部分不合理费用,但该起事故的车主仍面临高额收费。
根据政府部门调查通报的内容,该起事故中两辆货车上货物转运费共8000元、人工上车卸车费8000元、两货车的事故抢修费共2400元、两车货物保管费1000元等,需要事故车主与拯救队协商解决。
昨日下午,拯救队负责人罗某与记者见面后表示,据计算,拯救队至少还要收取2万元的拯救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