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昨作出一审判决———
福建
新华社福州11月10日电 11月10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连江县原县委书记黄金高受贿、贪污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金高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黄金高利用其先后担任福州市郊区副区长、晋安区副区长、福州市财委主任、中共连江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大肆收受多人贿赂的款物共计人民币354.93万元、美元22.8万元、寿山石30块及笔记本电脑一台、白金项链两条(物品价值人民币28.526万元),其中索贿人民币113.4万元、美元16万元;黄金高还利用担任福州市郊区副区长、福州市财委主任的职务之便,贪污公款人民币14万元。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金高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应依法予以严惩。黄金高犯数罪,依法应予并罚。黄金高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受贿罪行,如实交代未被掌握的贪污犯罪事实,属自首,应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黄金高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黄金高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黄金高受贿、贪污犯罪及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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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11日,人民网全文刊登了时任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县委书记黄金高的来信,题为《为何防弹衣随我6年》。
黄金高在信中说,1998年任福州市财委主任时,他曾因查处轰动全国的“福州猪案(官商勾结的走私猪案件)”,成为某些人的眼中钉,生命受到威胁。警方派人护送他上下班达数年之久,还不得不穿着防弹衣。2002年1月,他调任连江县委书记,又因掀开连江县江滨路改造建设腐败案,再次受到人身威胁,下乡及外出又得随身带防弹衣。他说自己受到生命威胁并不意外,但得不到上级和有关部门支持,却令他“深感困惑”。
来信刊出,全国震动。黄金高立即成为全国闻名的“防弹衣书记”、“反腐斗士”。此事被人们称为“8·11事件”。
但该文刊出仅仅三天后,2004年8月14日,事态急转而下。福建省重点新闻网站“东南新闻网”上出现9篇批判黄金高的文章。
———“8·11事件”后,福州市有关部门开始陆续收到关于黄金高问题的举报;
———10月8日,有关黄金高腐败问题在纪检部门立案,黄金高被监控;
———12月16日,黄金高被“双规”。有媒体随即曝出黄金高受贿以及包养情妇等新闻,黄金高的形象由“反腐斗士”转为腐败分子。
———今年8月3日,南平市人民检察院向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