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几名少年一周内在校园周围疯狂抢劫10多起,因没人报案而逍遥法外;当犯罪嫌疑人落入法网面对指认时,他们竟有说有笑,睡起大觉……
11月6日,手持砍刀,专门抢劫学生钱财的犯罪团伙成员被佳木斯市前进公安分局永安(前进)派出所抓获,四名嫌疑人都在本市居住,其中三人年龄均为15岁。他们游手好闲有分有合地作案,仅从11月初到案发,在该市五中、七中、十一中校外实施抢劫12起,最多一次抢劫现金180元,最少抢得两角钱,抢得现金累计近千元。
7日,永安(前进)派出所民警押着嫌疑人李某、刘某来到市第五中学,接受被抢学生的指认。记者在现场看到,稚气未脱的两名少年被手铐铐在一起,不时地说笑着,丝毫没有一点儿畏惧,面对前来指认的学生,他们会“从容”地提示对方:当时在什么地方我和谁,怎么说的,抢了你多少钱……
当记者问李某,你为什么不读书,将来怎么办?他说:“读书有什么用,我要从小做起,多交校外和社会朋友,我要出名,帮人打仗、平事,将来我要出名了,什么事都能办成,什么事都能摆平。”他直言不讳地讲,自己从12岁开始抢劫同学钱物。
记者问到李某、刘某是如何抢劫的?就不怕人报案,警察抓他们吗?他们说,他们四人在一起时,恐吓学生就能弄到钱。单独抢劫时,用花30元钱买来的砍刀在学生面前一晃,钱就到手了。他们也怕被抓,但被抢劫的学生和学生家长一般不会报案,因为怕报复。
在指认进行到尾声时,民警准备将二人押回了派出所,没想到两人竟趴在桌上睡觉了。
据几个抢劫的少年交代,他们每人每天的花消要在50元左右,抢了钱就吃、喝、玩游戏、滑旱冰,晚上到网吧、小旅店包房。李某讲:“我们不愿意回家住,我妈不给我钱,即使是给了,也不够花,还管着我。”
永安派出所副所长张金国说:“这几个孩子犯罪让人感到痛心,但看到他们的所做所为,更让人气愤。”他说,在案发前,几名犯罪嫌疑人已经作案11起,但没有一起案件的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报案。只有最后这起报了案,警方根据所提供的线索及时破了案。不愿报案原因是被抢的钱不多,家长和孩子担心遭到报复,这助长了几名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延误了破案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