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今天起,市交警总队将组织大批警力,对机动车噪声污染突出的重点地区进行大力整治。
领导批示严查
近段时间来,市长信箱连续接到市民投诉,反映主城区营运车辆夜间用高音喇叭揽客和机动车乱鸣喇叭的情况。看到这些投诉后,赵公卿批示,要求解决此问题,有效减少机动车噪声污染,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
随后,市交警总队制定出了整治方案,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严格查处机动车噪声污染。
违者将受处罚
交警重申,根据《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如下地段禁止机动车鸣号:主城区(指井口、上桥、庹家坳、李家沱长江大桥等入城路口以内的区域)及国道210新牌坊至双凤桥路段。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所有营运车辆,一律禁止使用广播喇叭招徕乘客。
交警表示,对在禁鸣路段违法鸣号的车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给予警告或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使用喇叭招徕乘客的营运车辆,则依照《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款之规定,给予警告或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集中力量整治
从今日起,交警将组织大量警力,对机动车噪声污染突出的重点地区进行大力整治。交警总队要求,交警五、六、八、九和十八支队,必须集中力量,分别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杨家坪转盘、华宇广场、观音桥转盘、南坪转盘和石桥铺车站等地,狠下“猛药”,开展夜间交通秩序整治。严格查处违法鸣号、用喇叭招徕乘客等行为,进一步净化城区的环境。据介绍,对此整治的考核将纳入各交警支队的当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