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评论:19个人的命运能唤醒什么
■ 特约评论员 邓江秀
黑龙江北安建设农场19名无辜者与艾滋病的不期而遇,不仅是他们自身的一场灾难,更是这个社会的悲剧。
从1997年开始,这家农场医院严重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刑法,置患者的生命健康于不顾,致使多人感染艾滋病毒。迄今为止,尽管有关方面已经开始追究医院直接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但有些事情,仍然毫无进展。
第一个问题是,对于如此一起涉及面广、受害人数众多的重大医疗失职行为,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是否存在失职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的监管,但这家农场医院长达数年的非法采血和输血行为,为什么没有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
第二个问题是,对于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行为,当地检察机关是否介入调查?有没有什么结果?
第三个问题是,既然导致众多人员受害的当地“血鬼”孙老四夫妇还有在其他医院卖血的嫌疑,当地政府有没有进行必要的排查?艾滋“血鬼”的危害对象真的就只有这19人吗?
第四个问题是,作为一直号称“国家事业单位”的公立医疗机构,在因自己的违法行为导致他人生命健康权益遭受严重侵犯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及时给予赔偿?关键时刻,到底是人民利益至上还是部门利益至上?
第五个问题是,对于如此影响重大、性质恶劣的侵权案件,黑龙江高级法院为什么敢于公开违背法律有关审判程序的规定,拒绝立案受理?号称“人民法院”的黑龙江高院,其司法行为到底是如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所说的“为民”,还是为农场?抑或是为别的什么利益?
……
围绕这件事情,我们还可以提出更多的质疑,既可以针对农场医院,也可以针对农场,还可以针对当地的政府和司法部门。但提出这些问题,已经足以让人们思考有关艾滋病的沉重话题。
可以想象,如果医院照章办事,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如果政府官员尽职尽责,就可以避免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带来的巨大灾难,如果司法公正、独立,则医疗机构和政府都会惮于法律的威严而不敢违法。
可惜,这一切,都只是假设。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各部门、各层次、各岗位的集体失职和失语,导致了这起本该可以避免的悲剧。
随着人民健康要求的提高和医疗卫生活动的活跃,医疗环境的安全,正日益成为民众关心却又忌惮的重要问题。试想,因为医疗机构的失职和违法,一个人为了治小病上医院,却要背负染上大病的风险,这不啻是一种残酷的现实。
从现有医疗条件看,这19人多半难逃病魔之掌,但愿他们的悲剧,能够唤醒有关机构和人员的麻木。要知道,我们生活在这个国度和社会,需要的不止是诸如“为人民服务”之类空洞的口号,更需要有切实的安全保障。而医疗安全,应当也必须成为公共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