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中国女子在马来西亚受辱事件曝光之后,关于中国公民在马遭受不公待遇的负面新闻不断浮出水面。马来西亚当地媒体在6日的报道中称,又有三名合法入境马来西亚的中国商人及游客被警方扣留,三人均为女性。昨日夜间,晨报记者拨通了马来西亚《星洲日报》编辑部的电话,请负责报道此事的一位郭姓编辑详细介绍了事件的来龙去脉。
【三人遭扣】稍后发现是场误会
据《星洲日报》一位郭姓编辑介绍,先前被马来西亚警方扣留的三名中国公民分别为43岁的中国女商人刘莹、38岁的中国女游客王燕斌以及36岁的中国女游客李凤芝。她们均于12月1日因涉嫌非法入境,遭到警方逮捕。
3日,李凤芝被释放。5日上午,马来西亚反对党民行党国会议员陈国伟代表三名中国公民,就此事向吉隆坡总警长作出投诉。陈国伟表示,三名中国女公民均持有合法的入境准证,不应被警方无故扣留。马来西亚警方稍后表示,此事纯粹是一场误会,将无条件释放这三名中国人。6日晚,王燕斌被释放,但刘莹仍未能获释。
【一人未放】据说涉嫌非法务工
《星洲日报》的这名编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先前遭到警方扣留的三名中国女公民均持有合法的入境准证,警方之所以后来未能兑现承诺、释放刘莹,是因为怀疑她虽然拥有在马来西亚合法居留的身份,但是涉嫌在未获得马政府工作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非法务工。因此,警方考虑对她提出非法务工起诉。最新消息显示,警方最终将于7日上午做出决定,如果要对刘莹提出起诉,她将保外侯审;如果不起诉,她将立即获释。
据了解,刘莹来自中国辽宁,于今年1月获得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准证,拥有在马合法居留到2009年的权利。其实到目前为止,她已经在马来西亚生活3年时间,与两名马来西亚合伙人在蕉赖经营足底按摩和保健品生意,已经开设了8间分店。与她一起在马生活的只有18岁的儿子张景琦,后者目前以留学生的身份,在蕉赖一所学院进修英语。
这位编辑称,所谓的第二家园计划,指只要提供一定的银行存款证明,外国人就可以到马居住。不过,马来西亚政府希望这类准证持有者在马以休养为主,不鼓励就业。如果希望在马当地工作,外国人除了持有居留准证,还一定要获得政府颁发的工作许可。
据了解,一旦刘莹非法务工的罪名成立,将面临罚款处罚,不过数额不会十分巨大,也不至于被剥夺在马继续居留的权利。
【疑受虐待】儿子发现母亲有伤
马来西亚当地媒体报道称,刘莹12月1日在蕉赖利双广场的瑞宝保健中心突遇警方检查,并立即遭到扣留调查。在被扣留的5天时间里,当地警方不允许刘莹的儿子张景琦及刘莹的朋友前往探望。张景琦1日得知母亲被捕,非常惊慌,经过多番奔走仍然无法见到母亲一面,于近日向国会议员陈国伟求助。他说:“母亲被扣押5天,完全没有消息,我非常担心母亲的处境,她没有犯法,却遭受如此待遇,真令人遗憾。”
在陈国伟的斡旋下,张景琦终于在6日上午见到了被扣留的母亲。他随后对媒体表示,发现母亲的手臂上有淤伤。当地警方对此的解释是,淤伤是警察试图按住刘莹时造成的。陈国伟表示,如果证实刘莹在被扣留期间遭到伤害,他将安排后者在获释后对警方提出起诉。
对于警方的怀疑,陈国伟表示,刘莹虽然在马来西亚投资做生意,但是她本人并没有进行实际的工作。当警方在她合伙开设的保健中心将其逮捕时,刘莹只是在那里巡视生意,并且陪顾客聊天。“刘莹在被捕前向警方出示了合法而有效的护照、签证和其他公司证明文件,但是警方并未加以理会”。
陈国伟同时表示,即使是刘莹真的涉嫌非法务工,警方也完全没有必要对她扣留这么多天。此外,刘莹涉及罪行并不严重,警方也没有道理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不让她的儿子与朋友前往探望。作者:晨报记者程艳 (责任编辑:dihu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