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母网1月4日讯强烈的节奏、动感的音乐、震人耳膜的高音喇叭……元旦期间部分商家街头促销的场面令不少市民苦不堪言———节假日期间,谁来监管这些扰民噪音?
3日中午,结合最近一段时间烟台市民的投诉,记者来到芝罘区西大街与前进路之间部分商铺观察到,不少商店为了吸引顾客的注意力,纷纷把自己门前的音响音量调到最大,一遍遍播放着震耳欲聋的歌曲。
在婴儿乐酒店附近某通讯商场,高音喇叭尽情地播放着流行音乐;东方巴黎门前,商家们更是跟谁较劲儿似的用高音喇叭招徕顾客;在烟台汽车站对面西大街上,一些小门头房店铺也毫不示弱地把简易音箱的音量调得高高的,过往行人纷纷掩耳通过。
家住前进路临街某居民楼的马女士告诉记者,一些商家每到周末或节假日,就用高音喇叭进行促销,既让附近住家户难受,也把逛街的人吵得头晕脑胀。“商家用高音喇叭吸引顾客的方法,容易让人心生反感情绪,再说吸引顾客就非得要用高音量吗?”马女士呼吁,有关职能部门应该出台具体的条例来管管街头的商业噪音,特别是节假日期间。
无独有偶,就在记者采访过程中,蓬莱市市民李先生也进行了类似的投诉,称在蓬莱市钟楼西路(画河大世界)附近,每天都有好几个高音喇叭“狂吼”,走在附近“连打手机都听不见”,李先生这样形容道。
记者在市区街头了解到,目前商业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等招徕顾客的现象有愈演愈烈之势。在一些商业集中区,商家的大功率高噪音音响设备随处可见。这些高噪音破坏了环境,有的还影响到他人的休息,导致市民投诉不断。
记者从烟台市环保局环保投诉热线了解到,商业噪音投诉多集中在节假日。工作人员孙女士介绍,目前许多市民并不了解,不同的噪音需分别向环保局、公安局、文化局和城管局等部门投诉,像那些街头高音音箱、喇叭及市区内机动车辆鸣笛所引起的噪音,属于公安机关管理。
那么多高的声音才算是噪音扰民,才能进行投诉呢?孙女士告诉记者,这个得依据商业区、工业区、居民区等不同的环境范围来界定。如果有不顾环境,以发出高噪音招徕顾客的商业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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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何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