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血循环机”特大诈骗案一审宣判, 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金黔在线讯先是劝说老年人到公司里免费使用一种叫做“气血循环机”的机器,然后再动员这些老年人购买这种“气血循环机”,并称,购买这种机器后,机器由公司负责出租,收取租金后交还给客户,而一年合同期满后,将以购买价的90%将产品收回。 就这样,150名老人被骗走了230余万元(本报曾作报道)。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五名被告人均被判处犯合同诈骗罪,其中,主犯欧海清被判处无期徒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四川省绵阳人欧海清(化名陈虎)、江西省萍乡市人张海(化名祝和珠)伙同钱某(现在逃)虚设“张昌艳”为法定代表人,并通过虚报注册资本,于2004年8月5日成立贵阳信诚科泰贸易有限公司,租用贵阳市驰宇大厦17楼为营业地点,招募浙江省杭州市人徐勇(化名吴朝辉)、湖南省邵东县人杨立群(化名丁涛)、湖南省东安县人陈春丽(化名陈静,女)分别担任总经理及部门经理。
在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22日期间,欧海清、张海、徐勇、杨立群、陈春丽等业务人员,通过劝说中老年人到该公司利用气血循环机进行免费理疗,然后劝说这些中老年人购买该公司的气血循环机等保健设备,并称,顾客购买该机器后,由公司负责出租,收取的租金交还给购买该气血循环机的顾客。该公司还特别承诺,一年合同期满后,将以购买价的90%将产品收回。就这样,150名被害人被骗走的人民币共计2302970元。
法院认为,欧海清、张海、徐勇、陈春丽、杨立群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了合同诈骗罪,故一审判决:判处欧海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张海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徐勇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0万元;陈春丽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杨立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一审宣判后,5名被告人均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并表示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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