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恩虽已去了天国,但有关他当年随美国乒乓球队访华前后的许多细节,至今读来还是颇有趣味。记者查阅了许多资料,尤其是当年代表团成员之一蒂姆·波根写的《乒乓轶事》一书后,从科恩的角度,披露一些鲜为人知的内幕……
我行我素
格伦·科恩生于1951年,从小在纽约生活。15岁那年,全家搬到了加利福尼亚州。
科恩9岁的时候,当时的美国总统约翰·肯尼迪出了一本有关其童年的书籍。科恩也弄到了一本,他用稚嫩的文字给总统写了一封信,希望能得到回应。 结果,总统真的寄回了这本书,还在扉页上加了一个亲笔签名。
科恩很聪明,上小学时跳过级,收集硬币是他一生的喜好。此外,他很小就表现出极高的运动天赋:11岁时,他就获得乡间俱乐部的游泳冠军;他还是一个保龄球高手,经常可以打出200分以上高分。12岁时,他获得了一块沙纸板的乒乓拍,从此爱上了打乒乓。
嬉皮青年
15岁时,科恩赢得了好莱坞杯全美乒乓赛这个组别的冠军,这是他的第一个全国冠军。获得两次全国少年冠军后,他一心想代表国家队,参加国际比赛。后来在前日本世界冠军荻村(前国际乒联主席)的指导下,左手横握球拍的科恩有了长足的进步。
科恩长头发,喜欢戴一顶后檐很长松松垮垮的帽子,常常独来独往,用现在的话说,科恩很酷。不过,他球打得不错,当时在美国队里,至少是二号选手。
1971年3、4月间,科恩随美国乒乓球队去日本名古屋参加第31届世乒赛。当时,他是加州圣塔·莫尼卡一所大学的非全日制学生。而且,他当时经常逃学,在学校外的时间,远比在学校内的时间要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