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星的悲剧:“血酬”取代了“汗酬” 去年今日,也就是2005年元旦刚过不久,我正在介入一起令人恐惧但又必须要做的调查。
这个调查与一个以砍手方式抢劫的犯罪群体相关,他们活跃在深圳、广州一带,被老百姓称作“砍手党”。当时,一个被抓获的“砍手党”成员———18岁的犯罪嫌疑人向警方供认,他所在的广西温江村约有近百名年轻人以这种方式在珠三角谋生。
我意识到,在这个抢劫群体残忍化、年轻化、村庄化的背后,绝不是简单的道德沦丧。
在温江村我看到了他们生存的真相———这个村子极度贫困,不少村民一年都吃不上几次肉,实际人均货币年收入不足400元。已经被抓获的几十名“砍手党”成员,因为贫困,几乎小学都没有毕业,有人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更让我震惊的是,大多数“砍手党”成员在家乡没有犯罪记录。
为什么他们到了城市之后会发生如此急剧的蜕变?
没有文化就意味着不可能找到好工作。他们从事高强度劳动,即使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也只能换取微薄的工资,根本无法实现这些年轻人的城市梦想,更何况还有那么多来自城里人的无处不在的歧视和不公平。在这种情况下,一旦有人“带了这个坏头”,放弃“汗酬”选择“血酬”就成了极有诱惑力的选择。
可以说,这是社会发展、贫富分化、城乡差异所造成的社会悲剧,这悲剧使一些人的人格体系、道德体系发生了分裂与变异,而这种变异,又是如此深刻地影响到了城市的安宁。
没有想到,我的这种判断会在半年后以极为离奇的方式被再次证实。在“砍手党”调查中认识的温江村打工者阿星与大多数“砍手党”成员是小学同学和好友,他数年来在城市中艰辛打工,以脆弱的道德底线抵抗住了一次次犯罪诱惑。在那一次采访之末,他告诉我,如果城市生活把他逼到绝境,他可能最终也会扛不住,一样走上犯罪道路。
谁知一语成谶。半年之后,2005年7月,阿星因劳资冲突杀死了工厂主管,并在逃亡路途上要求我陪他去自首。
阿星从努力向善到宿命般地落入犯罪深渊,使我更为深广地思考起这些新生代民工的命运。他们的父辈只想赚到钱回家过日子,对他们来说,在城市安身立命才是最终目标。
不幸的是,城乡藩篱造成的歧视和制度鸿沟,让他们的城市梦想变得渺茫。如何让这些为中国经济发展作出巨大贡献的打工者合理地分享改革成果,不只是抽象的公正问题,至少目前,也是社会安全问题。
说到治安,在一些有庞大外来人口的城市这个问题已经显现出来。8月,广州市为了整顿治安,掀起了声势浩大的严打行动。我在采访中发现,虽然“飞车党”、“砍手党”、“拍头党”、“背包党”等犯罪团伙遭到了严厉打击,但是,以外来人口为犯罪主体的局面并不能在短期内改变。
广东省在很大程度上承受了我国社会的转型之痛和区域差距拉大之痛,即使这种痛并不是某一个省份造成的。因此,改善城市外来人员的生存状态,也不是某个城市的事,这需要整个中国社会政策的系统改善,以及区域经济之间的和谐共进。
这种疼痛是广泛而危险的,中国社科院教授刘建国在去年初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时就警告:“不只是这些问题(指中国城市治安问题),我们担心的是(农村)集体情绪的仇恨城市。”所谓“和谐社会”,对这样一个时代,早已不是简单的政治口号了———这关乎国家的命脉和公众的福祉。
( QQ-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