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增10%,增收主要在四个方面
本报讯(记者蔡恺)去年,我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6212元,增长10%。近日,副市长詹沧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分析了我市农民纯收入的构成。
工资性收入。 近两年,我市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和转移力度的加大,农民通过进厂务工等取得工资。去年,这一块收入占农民纯收入的18%。
股份收入。目前,我市已发展了12个农民可集资入股的项目,包括入股通用厂房、外口公寓等。
创业收入。去年开始,我市“1+1群”由城市向农村延伸,许多人因此当上了小老板。
物业收入。去年,我市工业集中区发展迅猛,给周边农民带来了诸如房屋租赁等可观的物业收入。
詹沧洲说,我市通过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带动的订单模式,优化农业产业结构,使农民获得稳定、高效的收入。目前,第一产业的收入占到农民纯收入的35%左右。
此外,我市通过完善农村社会保障,让农民应保尽保,并通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使农民得到医疗保障。目前,全市已有两万人加入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8000多名农民享受到每个月的基本养老金。
(来源:厦门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