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广州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可申报
新快报讯 (记者 周继坚)从2006年开始,广州的社工也可以评职称了。记者昨天从市人事局获悉,该局会同市民政局日前出台的《广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社会工作者,简称“社工”可通过认定、考试和评审等方式,取得初、中、高级职业资格。 此外,居住在广州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申报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职称分初、中、高三级
据了解,广州目前有社工近50万人,中山大学、华南农业大学等高校也设立了社工专业。据了解,由于没有职称等多种原因,广州社工职业化进程缓慢,社工系本科生毕业后多从事与社工无关的工作。为改变现状,日前市人事局和民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规定》。根据《规定》,社工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任制。
博士工作三月可获职称
按照规定,社工初级和中级职业资格通过认定和考试两种方式取得,高级职业资格通过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取得。其中,中专毕业后,在社工岗位工作1年以上,可认定为社会工作员;专科毕业后,工作3年以上,可认定为助理社会工作师;本科毕业后,工作1年以上,可认定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硕士毕业后,在社会工作岗位工作3年以上,可认定为社会工作师。而取得博士学位者,在社工岗位工作3个月以上,便可认定为社会工作师。另外,居住在广州的港、澳、台和外籍人员,符合《规定》的条件,也可申报广州市社工职业资格。凡是取得社工职业资格者,颁发广州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夏天/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