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记者 毛庆 通讯员 张卫东)昨天,记者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获悉,去年全市房屋租赁税收额突破3亿元,创历史新高。
非住宅出租纳税额约占9成据介绍,前年,我市城区纳入备案管理的出租户总数为2万户左右,房屋租赁税为2.3亿。 去年全市在册管理户2.9万多户,同比增长34%,即有近万户新出租房加入缴税范畴;在册管理面积640万平方米,增长32%;租赁交易额18亿元,增长23%,税收突破3亿元,达到3.07亿元,增长33.48%,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125万元,流动人口房屋租赁管理发证率达97.9%。
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去年3亿元房屋租赁税中,包括营业房等在内的非住宅出租纳税大约占9成,其余为个人住宅的租赁纳税。
市租赁办将定期发布房屋租赁指导价据介绍,2004年11月1日我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后,尤其是去年开始实行“租赁房屋登记备案”制度后,城区主动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东明显增多。
有关负责人坦言,虽然我市出租房屋备案数呈上升趋势,但对私房出租、市场摊位出租、宾馆长包房、城乡结合部房屋出租行为该怎么管理等问题,还没有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方法。据介绍,今年,我市租赁办将通过对已掌握的房屋租赁信息的研究,分析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并定期发布房屋租赁指导价。
据悉,目前,我市房屋租赁税的征收工作在8城区和原大厂区开展,今年将加大对郊县租赁的管理,力争使三区两县的代征税纳入城区统一代征管理范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