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记者郭丽琨)记者27日从教育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开始,中央部委所属高校、科研院所和部分地方高校招收港澳学生,将可获得中央财政给予的每人一年八千元的专项补助。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这里所说的“部分地方高校”是指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江苏和浙江六市、省以外的高校,但是这六个市、省也要依照中央财政的定额补助标准对招收港澳学生的本地地方高校给予专项补助。
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港澳办今年2月初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秋季入学开始,对在内地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港澳学生实行与内地学生相同的收费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