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人物”刘俊勇:34岁,新化县孟公镇孟公村人,被称为“头号大哥”。
被控罪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贩卖毒品、抢劫、非法买卖枪支、故意伤害、行贿等15项罪名。
“二号人物”廖建伟:38岁,新化县西河镇正中村人、“6·30案”的直接指使者。
被控罪名: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赌博等13项罪名。
4月10日,以刘俊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娄底一审开庭,97名被告人足足坐了6排。
4月10日,此案开审之前,由于涉案人员众多,警方不得不用公交车作为临时押解车。
此案共有78名辩护人和代理人,预计庭审20天。因为时间太长,辩护人打起了盹。
“湘中第一黑帮”政商末路(组图)
98名疑犯52人涉黑1人涉政,至少4名警员沦为保护伞,安全感已成当地民众的最大期待
核心提示
4月10日,湘中娄底,“6·30”特大涉黑案一审开庭。以刘俊勇为首的98名被告疑犯被控23项罪名,其中52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庭审现场改在了当地一家影剧院,78名辩护人和代理人密密麻麻地坐了9排,而被告人足足坐了6排。 检方起诉书长达138页,警方案卷材料则多达205册。
刘俊勇团伙有1人涉政,通过暴力发展地下经济,目前已查证至少4名警界人士沦为保护伞。
本报记者 欧阳洪亮
湖南娄底报道
“传刘俊勇等97名被告人到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6·30”特大涉黑案一审开庭。
4月10日,一个普通的星期一。98名疑犯(一人因艾滋病未出庭)被控罪名23项,其中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共52人。由于娄底市中院不具备如此大容量法庭,庭审现场改在了城区的星星影剧院。
娄底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支队长朱青春介绍,全案案卷材料多达205册,堆起来有半间屋子。娄底市专门划拨190万元作为办案经费,市县两级100名干警联手封闭办案。
检方的起诉书长达138页,对98名被告的指控犯罪事实达到170宗,预计庭审20天。这在娄底甚至湖南均创新纪录。
由于检方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陈历平等受害家属向涉案者索赔115万元。法庭上,当97名被告鱼贯而入时,陈历平的弓背突然直起,双目炯炯逼视被告席,满是青筋的双手攥紧了拳头。
“6·30”,正是陈历平儿子被砍46刀后暴毙的日子,这也是刘俊勇团伙被诉的惟一一宗命案。
沙江村“6·30”血案
廖建伟供述的作案动机是,自己曾被陈新华指使的人砍伤,向派出所报案未果后实施报复。
深夜,人静。西河镇沙江村。
室内的电灯突然熄灭,一阵剁门声之后,门“哐”的一声破裂,10余人一拥而入。电话线被拔掉、手机被抢走,两把刀架在王美芝脖子上,她被警告“不准打电话,不准报警”。
回忆2004年6月30日24时许的那一幕,这位陈历平家的女房客至今心有余悸。据警方事后查证,当晚,21人分乘7辆摩托车赶到陈家,分三路行凶。
当晚,陈历平被堂屋内的吵声惊醒。他从卧室跑出来时,看见一群赤膊男子举刀疯狂砍向儿子陈新华。还没等他张口劝阻,几把砍刀挥过来,自己的右手应声而断,陈历平痛晕过去,18小时后苏醒。
妻子袁丁桃在不足3米远的地方目睹了这一切:乱刀之中,儿子的左手齐肘部被砍断,半条手臂垂了下去,仅剩皮肉相连。她哭着扑向儿子,几只大手把她摁住。
家住隔壁的陈历德(陈历平弟弟)闻声起床报警。刚跨出大门,被守在屋外的4名男子砍伤。随后,这些人分乘7辆摩托车离去。
据警方资料,5小时后,陈新华因失血性休克死在沙江卫生院,身中46刀。
警方另查证,这场血腥惨案的直接指使者是廖建伟、刘永华,他们正是刘俊勇团伙的“二号”和“三号”人物。此案所涉21名参与者除4名在逃外,其余均归案。
4月11日庭审现场,廖建伟等承认上述砍人事实。其供述的作案动机是,自己曾被陈新华指使的人砍伤,向派出所报案未果后实施报复。
“村霸”廖氏兄弟
正中村一些村民反映,廖氏兄弟把持该村,“哥哥通白道,弟弟通黑道。”
新化县西河镇正中村,是“6·30案”直接指使者廖建伟的老家。
在97名被告中,廖建伟与哥哥廖建新同列其中,后者排名第76位,其另一身份为正中村村主任。该村一些村民反映,廖氏兄弟把持该村,“哥哥通白道,弟弟通黑道。”
据村民提供的一份关于1998年湘黔铁路修复线工程的《征地协议书》,正中村被征地17.14亩,协议补偿10500元/亩,但多数补偿款被截留在村一级。
村民陈穗英告诉记者,她家被征地2.2亩,每亩仅得4700元。她找村主任廖建新评理,结果被打了一顿;其子去讨公道也遭多人殴打,并被关押70天。
据村民提供的材料,以廖建新为首的村支部贪污公款数十万元,其中包括征地款、减免拨款、村民集资修水利款等10多个名目。
“我们根本告不倒他,反而招来报复。”一村民告诉记者,得罪了廖氏两兄弟,就会被陌生男子毒打。
何本先等5名村民,为了村务公开的事情上访。后来5名上访者被莫名关押48小时。
2002年12月,63岁的刘助云牵头向上级反映村支部人员“贪污公款、欺压村民”等问题。廖建新很快得知情况,在客车上当众威胁刘:“再告状就派人打死你。”
次年刘助云继续告状,没多久,他在赶集途中被两个不认识的年轻男子打得头破血流。
跟弟弟廖建伟案发所涉命案不一样,廖建新被控罪名之一是寻衅滋事罪,即伙同10余人打伤周某。此外,廖氏兄弟勒索现金12475.80元,非法经营获利15万余元,如2002年6月至2005年3月“坐庄”地下六合彩。
“带头大哥”刘俊勇
在52名被控涉黑人员中,包括刘俊勇在内的50人相继翻供。但“2号人物”廖建伟很爽快地承认了自己的涉黑性质,并一口咬定刘俊勇是“大哥”。
4月10日,庭审现场,刘俊勇第一个被押上被告席。被控为“带头大哥”的他面无表情,被两名警察推着快步走进法庭。
刘俊勇现年34岁,系新化孟公镇孟公村人。高中未毕业就帮父亲经营采石场,3年时间得到3万元工资,刘感觉这样赚钱遥遥无期。
回乡后,刘俊勇做的第一件事是开办孟公大酒店,但以亏本结束。没技术,外出打工也没赚到钱。孟公村村支书曾庆斌说,1997年以前的刘俊勇还比较“从良”,此后什么路来钱容易就走什么路。
需交待的背景是,孟公、西河两镇位于新化西部,湘黔铁路横跨境内。刘俊勇、廖建伟、刘永华等人自幼在此长大。
廖建伟年长刘俊勇4岁,他们具备共同的经历:少小家庭穷困,幼习武,喜欢打架。初中毕业后即到外面打过工。
另据警方查证,刘俊勇、廖建伟、陈彬彬等人大约于1998年在东莞碰面,从此开始密切交往,一起“办更大的事”。起诉书显示,廖建伟和刘俊勇均有拐带老家女子去广东卖淫的经历。
此后,陈助辉、刘永华等小弟级人物逐渐融入这个圈子,并成为小头目。
陈助辉,27岁,1998年毕业于湖南省警察学校,毕业后一直未能找到工作。后与本村“大哥”刘俊勇交往,受过正规训练、骁勇善战的他很快成为一员得力“干将”。
在这个圈子里,宗族、同学等关系成为重要纽带。总头目下的小头目各控一班人马,其中很多人是亲戚关系。刘俊勇团伙逐渐形成一些规矩,比如:要敢于拼;有仇必报;必须听大哥的话,否则将予以惩戒。
在法庭上,“1号被告”刘俊勇当庭翻供。他断然否认自己涉黑一事。
为刘俊勇辩护的肖世杰律师表示,刘俊勇、廖建伟、刘永华等人各自为政,并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4个法律构成要件。
在52名被控涉黑人员中,包括刘俊勇在内的50人相继翻供。但“2号人物”廖建伟很爽快地承认自己的涉黑性质,并一口咬定刘俊勇是“大哥”。
黑色财富拼图
根据刘俊勇团伙的交待,警方大致勾勒出他们的“地下经济”脉络:开赌场、放高利贷、坐庄地下六合彩、贩毒、串标、工程敲诈、造假币,等等。
娄底下辖涟源、冷水江、新化、双峰四县。刘俊勇团伙所在的新化,为国家级贫困县。尽管如此,颇具有经营头脑的刘俊勇,还是找到了不同于父亲的“生财捷径”。
2004年6月,新化县政府对该县古台山金矿进行拍卖,底价2639万元。当打听到古台山的罗某欲组团接盘后,刘俊勇、伍先辉合谋邀请香港人李泽清假冒竞拍,然后由刘出面游说串标。6月24日,香港人李泽清仅举一次牌,罗某成功得标。事后,刘俊勇向其索得56万元。
根据刘俊勇团伙的交待,警方大致勾勒出他们的“地下经济”脉络:开赌场、放高利贷、坐庄地下六合彩、贩毒、串标、工程敲诈、造假币,等等。
1997年以来,刘俊勇等通过开设流动赌场,从中聚赌抽头、放高利贷。仅此一项,刘俊勇个人就获利40余万元。
2002年6月至2005年3月,刘俊勇团伙连续“坐庄”地下六合彩600期,码单金额共计210余万元。其范围辐射至周边乡镇、广东东莞等地。
贩毒为另一牟利渠道。据办案人员介绍,从2000年11月至2005年3月,该组织成员先后58次贩卖海洛因1655余克,向孟公镇附近的吸毒人员兜售。从中渔利数十万元。
2004年6月,新化县爆出震惊全国的制贩假币案,地点正是孟公、西河两镇。出乎公安部官员和上海造币专家意料的是,在养猪场、山沟中挖出的5个窝点,竟具备精致先进的造币模具。
此案已被量刑的两名主犯伍志南、陆富恒,也被列为“6·30案”涉黑名单。
时至如今,在娄底四县形成的一个特殊现象是,当地民众的现金流通很少使用硬币。
“他们以刀枪铁血推行自己的规则和价值观念,农村原有的和谐被他们冲击得支离破碎。”娄底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廖建华说。
“从政”路线
“带头大哥”刘俊勇
也有涉政经历。1999年孟公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刘俊勇曾获得700多票,但还是落败。
在“6·30案”涉黑团伙中,有一名村支书,一名村主任,一名县人大代表。
前文所述的“2号人物”廖建伟的哥哥廖建新,就担任村主任。据检方起诉书描述,刘俊勇团伙的另一成员伍先辉,身兼新化县人大代表、孟公镇宝塔村村支书。
在宝塔村,伍先辉是位褒贬不一的人物。他曾因拉到一笔上级政府的拨款将村里的公路修好,一度获得村民的好感,“人大代表很管用,说话很响。”有村民说。
尽管伍先辉已经事发收监,村民仍掩饰不住艳羡:“辉子是我们村里最富的。”
但反对者表示,辉子治村就是太霸道,私心太重了,只顾着自己赚钱。
“辉子一贯就不是个务正业的人。”一位村民对伍先辉的评价是:蛮有能力,有魄力。
但伍先辉很少主持村里工作,一般都在外面跑,“江湖上的事情很忙。”
实际上,“带头大哥”刘俊勇也有涉政经历。1999年孟公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刘俊勇曾获得700多票,但还是落败于现任村长曾庆斌所获得的1100多票。
曾庆斌说,如果刘俊勇不是因为“6·30案”出事,2005年换届选举肯定是他当选。
“刘俊勇在我们这里有人缘,有能力,有实力,也不欺弱。”一些支持刘俊勇的村民说,刘喜欢打抱不平,主持公道,这正是大家看好的。
当地某饭店的伍老板也表示,刘俊勇比较收敛,每次来吃饭都是先结账,很规矩,倒是他手下一些人很嚣张。
在母亲周蒲姣眼里,刘俊勇绝非黑社会老大,但“也不是个靠勤劳致富辛苦赚钱的人”。平常他做什么,父母根本管不着他。她曾多次劝阻儿子莫搞赌场和六合彩,得到的答复是“你们已经落伍了”。
“保护伞”
检方起诉书还称,通过请吃请喝、送钱送物以及合资办矿等手段,刘俊勇与当地警方建立了密切关系。
今年3月17日,娄底市娄星区法院,新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伍福全、原刑侦大队长易俊清、原副大队长曾维洪,均因犯徇私枉法罪而获刑。
彼时,鲜有人知道这三位警界人士与“6·30案”存在关联。
据法院查明,1998年7月3日,刘俊勇、廖翔、伍宏等11人抢劫了江西籍漆国明、吕彬清等人约8万元财物。接到报案后,易俊清、曾维洪组织警力一举抓获了廖翔。
自1998年11月起,刘俊勇通过伍福全侄子伍志南的运作,先后将7.6万元赃款上缴新化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后者将其中4.2万元上缴新化县财政。自此,曾维洪等办案干警没有继续侦查此事,易俊清也未再安排继续侦查此案,致使刘俊勇、廖翔等人实际脱离了司法机关侦控,没有受到追诉而继续进行犯罪活动。
法院查证,当时的伍福全系新化县公安局主管法制的副局长,其职权包括了对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手续的审批。
1998年11月16日至18日,伍福全在办案单位、法制部门未签署意见的情况下,先后批准了对涉案者伍宏、廖翔解除监视居住转取保候审。
在孟公镇众人周知的另一事实是,刘俊勇与镇派出所长胡能喜关系很好,“两人称兄道弟,经常在一起喝酒吃饭,打牌。”
据介绍,如果有人犯点什么小事,被派出所抓了,找刘俊勇准能保住;如辖区出了大案,找刘俊勇一定能马上就找到犯事者。这位“带头大哥”还身兼孟公镇派出所治安特勤。
在“6·30案”纵深查处的过程中,刘俊勇与胡能喜腐败关系网进一步清晰:从2000年到2005年,刘俊勇先后5次送给胡能喜现金13.5万元和女式摩托一辆。
检方起诉书还称,通过请吃请喝、送钱送物以及合资办矿等手段,刘俊勇与当地警方建立了密切关系。
新农村的安全期待
辩护律师刘中杰认为,“6·30案”的产生有一定的民情原因,也与当地治安管制有关。
狭长的沙江村掩映在一片碧绿的田野间,中间夹着新化到安化坪口的乡村马路,形成一条数百米长的街道,杂货店、肉案、超市、服装店、皮鞋店一应俱全。
不远处,一栋两层楼房左侧的棚子里,透过缝隙可以看到一个长条形冰柜,陈新华的尸体已被冷冻1年零10个月。
陈新华家住该楼房2层。陈新华的婶婶拿出一个塑料袋,里面盛装黑色漆状物质,“这就是我侄儿流在客厅里的血,干了以后刮下来的,有一斤多重。”她说。
逝者的父亲陈历平说,不把所有凶手绳之以法,尸体就一日不埋。目前,还有4名主犯在逃。
不过,沙江、孟公两村长期以来的对立,似乎并没有因为陈新华的被杀与凶手的受审而缓和。
疑犯刘永华的辩护律师刘中杰认为,“6·30案”的产生有一定的民情原因,也与当地治安管制有关。
据了解,由于人力和财力有限,警方一般“管大不管小”,导致民间一旦发生冲突,不选择报案,而采取报复或者求助于“老大”摆平的方式。这为黑恶势力提供了生存空间。
“6·30案”案发以后,孟公镇出现难得的宁静。村民说,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发生斗殴事件了。孟公村村支书曾庆斌也证实,该村因“6·30案”被捕20余人,还有个别已外逃避难了。
4月14日,记者在镇上的街头遇到陈助辉的二弟陈龙辉。他和几个年轻人在街上闲逛着。“没什么可做,种田没有出路,外出打工找不到工作。”陈龙辉说。
年过五旬的父亲陈旭元很为3个儿子着急,大儿子陈助辉涉案被抓,二儿子吸毒正在强制戒毒,三儿子21岁了,整天无事游手好闲,不过没犯事已令他很宽慰了。
孟公镇宝塔村村民伍恒云说,宝塔村1000多口人,人均只有4分田,有三分之二的劳动力因此闲置。种田就够口粮,不通过其他途径赚钱就没法过日子。
一个更大的数据背景是,作为国家级贫困县,新化有着130万人口,绝大部分是农业人口,隐含着大量的失业闲散人员。
今年起,作为农业大省的湖南,正大力推行1000个新农村建设规划和示范试点。安全感成为这里人们的一个最大期待。
娄底“6·30”涉黑案大事记
2004年6月30日,廖建伟等21人涉嫌制造“6·30案”,陈新华身中46刀死亡。
2004年12月24日,湖南省公安厅刑警总队总队长孙湘隆率队赴娄底,在详细研究案情后,认定“6·30案”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娄底、新化两级警方着手全力彻查。
2005年3月9日,此案被公安部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并挂牌督办。
2005年3月26日凌晨,刘俊勇落网。其他主要成员也相继落网。
2006年3月17日,新化县公安局原副局长伍福全、刑侦大队原大队长易俊清、原副大队长曾维洪被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一审认定犯徇私枉法罪,此3人被认为是刘俊勇涉黑组织的“保护伞”。
2006年4月10日,以刘俊勇为首的涉黑案开庭审理。据娄底市检察院提供的起诉书,98名被告涉及罪名22项,牵涉162宗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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