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华夏时报
天津法官指律师“胡闹”被当事法院否认
■核心提示
近日,“天津一法官被指法院内殴打北京律师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本报对此连续加以报道后,更引发了人们对事实真相的探究。民众在问:双方的说法为何如此不同?那一天究竟发生了什么?
随着调查的进行,事件呈现出种种悬疑:天津方面称该法官当日处理完全正确,有关专家指出该法官不立案的做法值得商榷;天津方面称事发现场曾有第三方目击者,而也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证实事发前法官曾“清场”;天津法官称王令律师曾有“胡闹”前科,但有当事人多方调查后证实,“胡闹”前科根本不存在;而公众也对全部由天津法院方面人士组成的事件调查组的公正性提出了质疑……
记者近日再次赶赴天津,走访多方人士,试图解开人们心中的悬疑。 昨天记者了解到,天津市委已牵头成立了调查组,对事件展开全面调查。
《天津一法官被指法院内殴打北京律师》、《天津法官被指殴打律师呈现五大悬疑》(续)——
细节求证
天津法官称律师有“胡闹”前科
当事法院证实“胡闹”前科不存在
天津法官王学林在4月14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王令曾在天津代理过多起拆迁行政诉讼案,一次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王令煽动他的当事人打伤1名行政庭庭长和5名法警,还有一次在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王令曾“带着十七八个人到人民法院闹事”。对此,王令一口否认:“以上陈述全部是造谣和诽谤。”
那么,王令是否有“胡闹”前科?记者4月19日赶赴天津对此事进行求证。
王令没代理过河北区案子
周哲民是天津市博爱道的拆迁户之一,他和其他的拆迁户从网上看到王学林关于“王令煽动当事人打伤河北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和5名法警”的言论后,十分吃惊,4月18日上午,涉及此案的26个拆迁户派出几名代表来到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找到了该院行政庭的一名董姓庭长。听完了拆迁户的诉说后,董庭长表示,王令煽动当事人打人一事并不存在。他甚至不知道王令是谁。据拆迁户们了解,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在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只代理过一个案子,而王令从来没有办理过天津市河北区的案子。
代理案子庭审正常
“我对此事非常有发言权,因为我是天津市博爱道的被拆迁户之一,同时是其中几位被拆迁户的诉讼代理人。”4月19日,退休教师吴和平对记者说,“在我们的案子中,根本没有出现过打伤法官和法警的情况,天津法官王学林说的话与事实不符。”
同为博爱道拆迁户的周哲民介绍,2004年12月3日,博爱道的26个拆迁户与王令所在的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进行接触,12月底,拆迁户们与才良律师事务所正式签下委托代理合同,他们并没有委托王令律师代理,而是由该律所其他律师代理,当月拆迁户们向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请求立案,“要求撤消河北区建委2003年12月30日下发的2003年第276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此案于2005年5月25日开庭。“开庭的全过程中,没有发生过任何意外情况。”
王令没有在法院闹事
“我们在天津市和平区的案子一直进行得很顺利,虽然最后败诉了,但绝对没有在法院闹事的情况出现。”53岁的翟贵兰说。
据翟贵兰说,2005年8月,翟贵兰等14个天津市兴安路附近的拆迁户由北京律师王才亮和王令代理,在和平区法院立案,请求撤消与他们有关的拆迁许可证。“虽然我们是民告官的案子,但是法官还是很快就给立案了。”翟贵兰回忆。当年12月底,此案开庭。“那天来听庭的人很多,原来是在一个小法庭,但是发现人根本坐不下,于是法官临时决定,改到河北区法院最大的一个法庭开庭。我们对法庭这一举动十分感动,案子结束后,我们还给法官送去了感谢信呢。”翟贵兰对当时的情景记得很清楚。
有法官称对王令印象不错
原住天津市大沽北路的季懋恭和刘忠秀也曾将自己的行政诉讼案交给王令代理,他们于2005年11月17日立案,当年12月28日开庭。“这个案子只有我和刘忠秀两人,压根谈不上有十七八个人一起闹事。”季懋恭说。
听到王学林关于“王令带着十七八个人在法院胡闹”的说法后,翟贵兰和季懋恭等人在4月19日下午来到和平区法院“讨说法”。从该院行政庭一位杨姓负责人那里他们得知,除了2005年8月和2005年11月这两个案子以外,王令没有在和平区代理过其他的案子。
对于“胡闹”一说,这位负责人连说“没有”,他表示在法庭上并没有出现这样的情况。“我记得最多的时候才14个当事人。而且,我对王令的印象还是不错的。没有过分的言语。说‘律师打人,在法庭上胡闹’的话,是要判刑的。”这位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王学林为什么会有这么个说法,这个情况我还真不太了解。我跟王学林在去年高院的一个工作会议上见过一次面,不是很熟,没有什么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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