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组委新闻发言人辟谣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前日,北京奥组委新闻宣传部发言人就某些媒体发布关于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动画片的不实报道发表谈话时表示,迄今为止,北京奥组委未授权或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独家使用北京奥运会吉祥物或其他奥林匹克知识产权制作包括动画片在内的文艺作品的权利。
该新闻发言人称,关于“动画片《福娃》是获得北京奥组委惟一授权的大型奥运题材动画连续剧”的报道不属实。
该发言人称,由于北京奥组委已将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及其运动图形进行了以北京奥组委为权利人的版权登记和奥林匹克标志备案,因此,未经北京奥组委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使用北京奥运会吉祥物。
该发言人说,目前,得到北京奥组委同意使用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形象创作动画片的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北京奥组委的规定,不能随意改变或扩大授权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