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6-11 5:37:51晨报讯 (王军忠首席记者王勇)肇事者谎称救人,将伤者带离现场后遗弃,导致伤者因无法得到及时救治而死亡。6月9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肇事司机有期徒刑13年。
2004年7月22日下午2时许,40岁的安徽省临泉县农民于某与妻子文某(已判刑)驾驶四轮农用货车行至旅顺口区三涧堡镇下坎子村时,将骑自行车的63岁老汉张某撞倒。面对现场的围观村民,于某夫妻谎称要送张某去医院救治,将其抬上车拉走。驶离现场后,于某发现张某仍昏迷不醒。由于担心花钱治疗并因此受到法律追究,于某与妻子将张某抬下车扔在马路边,然后驾车逃逸。后来得知张某因颅骨骨折、脑出血死亡,于某畏罪潜逃,去年12月15日才向公安机关投案。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法院认为,于某的行为已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同时,因为于某同意给付被害人亲属相应经济赔偿,以此取得谅解。因此,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