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环保部门对“十一五”的工作进行部署,制定了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污染源监管、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严格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六方面的工作重点,力争在“十一五”期间,使全省环境质量有进一步改善。
加快燃煤电厂脱硫步伐 全面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以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加快燃煤电厂脱硫设施和城市清洁能源建设步伐,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从今年起,新建电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要求,配套建设脱硫设施和高效除尘设施,预留脱氮场地。逐步淘汰效率低、能耗高和污染严重的老机组。2006年,遵义发电总厂、清镇电厂、凯里电厂建成脱硫设施,全省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2.5万吨以内;2007年,安顺电厂一期建成脱硫设施,全省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30.8万吨以内;2010年,全省现有和新建燃煤电厂全部建成脱硫设施并投入运行,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以内。另外,继续加大贵阳、六盘水、遵义等城市中心城区小蒸吨燃煤锅炉的取缔工作,实施清洁能源推广工程,到2010年,全省城市燃气率要达到70%以上。确保在“十一五”期间实现削减二氧化硫21万吨。
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2007年底,我省将完成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切实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源保护区,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防治养殖业和其他污染,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采取最严格的措施保障全省人民的饮水安全。“十一五”期间,全省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定期发布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突出抓好红枫湖、百花湖、夜郎湖等饮用水源区环境保护,大力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和湖滨带生态恢复工程。2010年,红枫湖、百花湖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流域内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100%和60%,流域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5%。切实加强清水江、三岔河、乌江、赤水河及北盘江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对磷化工、煤化工、钢铁、铁合金、洗煤等行业中污染严重的企业,要限期实现排污达标、循环用水。省内重点污染源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三峡库区影响区及上游区江河主要控制断面整体水质要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
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管力度 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日前,环保部门已向社会公布了112家省级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名单,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并发动全社会监督,确保重点污染源单位完成达标排放或稳定达标排放的任务,下达了“十一五”期间强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监管的动员令。“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省级重点工业污染源名单和省级限期治理污染企业名单。同时要求全省火力发电厂要建成使用脱硫设施,到2007年冶金、有色、化工、建材等行业80%的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要达到国家标准;从2006年起对重点排污企业分期、分批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促进污染防治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转变。重点支持脱硫石膏、磷石膏、煤矸石、粉煤灰、煤泥、炉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开发利用项目,抓好钢铁、有色、冶金、电力、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降耗减污工作;重点抓好磷化工、煤化工、钢铁、铁合金、煤炭、建材等行业中污染严重企业的污染治理,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依法处罚,对污染严重的要责令关停。
严格环保准入 淘汰落后工艺
“十一五”期间,环保部门将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没有环境容量的项目,一律不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未来的5年内,按照国家宏观调控和结构调整布局,环保部门将配合发改委、经贸委,淘汰铁合金、钢铁、水泥、焦炭等行业的落后生产工艺。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标准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以及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使污染物排放总量增加和对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监管力度,确保“十一五”期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和环保“三同时”合格率达到100%。“十一五”期间,我省还将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不同区域的产业及项目准入条件。严禁新上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重化工项目,禁止掠夺性开发;生态脆弱区域要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开发,因地制宜地发展环境资源可承载的特色经济;重点保护区域要严禁不符合生态功能要求的开发活动,建设重点基础设施必须避开环境敏感区。
建立环境监测预警和环境执法监督两大体系
“十一五”期间,力争在2010年初步建立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并积极推进“数字环保”工作建设。“十一五”期间,按照巩固提高一级监测站、发展加强二级站、择需发展三级站的思路,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重点加强专项监测和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及装备投入,提高大气、水质、噪声自动监控能力。“十一五”期间,我省每年投入资金2000万元,同时由各市县匹配资金用于环保能力建设。在9个中心城市建成和完善29套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基本建成大江大河等重点流域国控和省界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成省级配备水、气环境突发监测车及仪器设备。同时,将建立全省环境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网络,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实时监控,2010年全省60%的重点工业污染源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十一五”期间,我省还将投入1250万元用于开发并整合环境信息应用系统,包括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响应系统、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管理决策支持系统、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及信息管理系统、生态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环境数据中心等,实现全省各级环保部门环境数据收集、处理、加工、传输的网络化和办公自动化,及时为各级政府环境管理决策和公众提供各类环境信息。 作者:梁隽许静罗开林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