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日报6月14日讯 我省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只有江西省的33%%,农产品商品率仅为江西的60%%。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安徽如何提升农业市场化和组织化程度?请看——
“你注意看,5分钟我们的镇村公路上就过去了3辆装满草坪的大货车,在没有苗木协会前,可没有这么多车往我们村里跑。 ”5月23日,滁州市琅琊区清流街道陡岗村草坪种植大户黄万林高兴地告诉记者,村里的苗木花卉协会引导农民种,帮助农民销。今年他家4亩多地草坪,就能赚一万多元。据协会会长黄文琴介绍,现在该村2700亩地85%%以上都种上了草坪苗木,年产草坪200多万平方米,成为我省第一大草坪生产基地。去年全村农民纯收入达到4200元。
在我省,像陡岗村苗木协会这样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已发展到近4000个,加入成员近100万人,带动农户约150万户,分别占全省总农户的9%%和12%%。据调查,农民加入合作组织之后,收入可增加20%%以上。
省农委负责人认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兴起,从经营形式上有效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的经营方式,在一定区域内形成相对集中布局和规模生产,推动农业优势产业的形成与发展。在我省许多地方,通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营模式,把农民与市场对接起来,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2001年,天长市康盈米业有限公司支持成立平安稻业经济合作社。4年来,该合作社组织数千户社员进行专业化和标准化生产,向公司提供优质稻谷2亿多公斤,为社员增收2000多万元。
显然,在工业化进程中,通过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使生产、加工、销售形成一体化经营,是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然而,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我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数量少、规模小,发展不足,这成为制约我省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因素。目前我省合作经济组织总数和省级龙头企业,分别只有江西的33%%和40%%,农产品的商品率仅为江西的60%%;我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约低于江西400元。
专家分析认为,目前我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速度慢,主要是由于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性质、主体、地位做明确的规定,使之在登记、管理、维权等方面缺乏法律依据。同时,这些组织的服务功能有限,内部机制不健全,协会与成员的利益联接不紧,对农户的带动面非常有限。目前全省合作经济组织中,协会型的组织占70%%以上,在产前、产中、产后实行统一服务、开展一体化经营的不到30%%。此外,组织中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匮乏,政府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也非常有限。
“只有组织农民,才能富裕农民。”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出要把它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来抓。今年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到2007年底,加入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数和被带动农户数要占全省总农户数的三分之一,通过合作经济组织经销的农产品占农产品总销售量的三分之一,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收入比未参加组织的收入增加三分之一。
如何实现这三个“三分之一”的目标?从我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轨迹和试点经验来看,抓点示范,以点带面,对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效果明显。有关专家认为,省市县都要选择一批产业特色优势明显、不同产业和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试点,集中培育一批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经营水平、经济效益较高的示范组织。
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政府的引导、支持、推动非常关键。2004年,我省在广德、萧县进行试点,当年两县就新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36个,新增会员3.3万人,带动农户5万多户。因此,各级政府应强化政府导向、宏观协调和服务意识,在资金、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最大程度的优惠,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
提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自身管理和自我发展能力,人才至关重要。专家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应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要求,在全省建立业务培训制度,为合作经济组织培育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信息广的高素质管理者。(方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