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于6月16日至21日举行,全市16138名考生参加了这次学业水平考试。
从今年起,我省把过去的“高中会考”改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介绍,新实施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有利于调控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行为,帮助高中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结构体系。 新实施的学业水平考试和以往的高中会考相比,在考试时间、开考科目、计分等方面都有变化。
学业水平考试分10个学科
普通高中会考要求在每学年末,必须完成结业科目的考试。而新实施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则把学业水平考试,统一规定在高二下学期和高三上学期,分两次开考,每次开考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共10个学科,学生在校期间可根据自身学习情况自主选择考试科目。每个学科都有两次考试机会。据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介绍,所有学科合格后学生可获得学业成绩合格证,学生在校期间如果没有通过所有10科的学业水平考试,离校两年内允许参加两次考试,成绩合格核发学业成绩合格证。
计分方法有变化
新实施的学业水平考试,将按照A、B、C、D四个等第和实际分数记录,对学生只公布成绩等第。成绩达到试题总分数的90%,其中思想政治、语文达到85%及其以上的,记录等第为A;达到75%至89%的,记录等第为B;达到60%至74%分数线的,记录等第为C;59%及其以下分数的,记录等第为D,D为不合格等第。成绩为C、D等第的学生,按照新规定,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第为B。内地西藏中学学生、新疆班及新疆在内地插班学生、外国留学生可适当降低合格分数要求,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实习记者查定新通讯员 张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