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万余元集资款被挥霍一空
南昌市长虹机械厂职工将建房款存入领导账户 副书记伸贪手一审被判10年
本报讯 王永平、记者谢俊报道:为了让集资款用得更加放心,职工开会决定把数十万建房集资款放入领导个人账户,但却因此惹祸,大权在握的副书记大肆挥霍公款27万余元。 近日,这位副书记被法院一审判处10年有期徒刑。
被告人章某,男,1958年生,进贤县人,捕前系南昌市长虹机械厂党支部副书记,住南昌市洪都航空工业集团宿舍4区21栋。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南昌市长虹机械厂兴建三栋集资楼,时任副书记的章某,负责集资楼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并直接管理集资户的集资款。2003年9月至2004年7月7日,章某共收到96家集资户的集资款375170元。章某除支付管道煤气、防盗门等费用外,把剩余的21万余元挪用于个人经营和个人挥霍。
2004年7月,该厂又决定章某负责为职工宿舍办理土地证工作。2004年7月6日至7月30日,216户职工共交办证款41万余元到章某手中,到2005年8月,支付部分办证款项后,余款6.2万余元被章某挥霍。同年9月,因为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三栋集资楼的配套设施迟迟未完工,这时大家才发现章某已经下落不明。案发当月,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另查明,南昌市长虹机械厂为洪都航空工业集团下属企业。让人意外的是,当初的数十万集资款和办证费,集资户因担心资金被厂里挪用,不同意将钱交到厂里的财务账上,经开会讨论决定,大家的资金都是直接存入章某在银行的个人账户上,没想到,这位让人“放心”的副书记却大肆挥霍大家的集资款。2006年9月8日,南昌市青云谱人民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章某有期徒刑10年。 (责任编辑:车东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