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太差了 烧不着 小区不让倒 扔不了
买来准备取暖过冬的500块蜂窝煤怎么也烧不着!这件窝心事让家住西安市建国门内和北小区的王女士十分难受,因为她所在的小区没有暖气,过冬取暖只能靠烧蜂窝煤。更让她尴尬的是,就算想把烧不着的蜂窝煤倒掉,却也受到阻挠,理由是增加了清洁工作量。与王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该小区的近10个住户。
据王女士介绍,11月13日上午9时许,小区来了两辆装满蜂窝煤的小型卡车。车上4名男子称售价是每块0.23元,比市场价低1分钱。对方还给每位前来看蜂窝煤的居民送一块让拿回家“试验”。王女士发现对方给的煤烧起来特别旺,当即买了500块。其他居民也都买了一定数量的蜂窝煤。不大工夫,整整两车蜂窝煤就在该小区及附近地方卖完了。对方还留下了煤厂的联系方式。
但当天下午,王女士就发现加在火炉里的蜂窝煤灭了。以为是蜂窝煤太湿,她便重新生着炉子,加了一块新煤。第二天一早,发现火炉又熄灭了。
来到院子里,很多居民都在议论纷纷。原来他们的火炉也都灭了。一群人这才明白,他们买的蜂窝煤质量很差。75岁的施老太当时也买了500块蜂窝煤准备取暖过冬,但蜂窝煤点不着,房子里冷冰冰的。
看着买回来500块烧不着的“废品煤”,王女士就打算将蜂窝煤扔了,但是却遭到小区清洁人员的阻挠,原因是一旦要将所有的蜂窝煤扔掉,就需要两辆卡车来清理,这样就增加了清洁工作量。
王女士想起卖煤男子留下的煤厂联系方式,打了电话,原来是位于户县的一家蜂窝煤厂的。
11月20日下午,户县消费者协会一赵姓负责人称,接到投诉后他们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并联系当地工商部门和厂方取得沟通,调查核实此事,但厂方否认了此事。“由于王女士等人购买蜂窝煤时没有索取发票或收据,也未记得对方车辆的车牌号,所以举证比较困难。”赵说,“实在不行就得通过技术监督部门鉴定了……若查证属实,厂方就得依法向消费者赔偿购买物品款项2倍以上的赔偿,此外,还将受到工商部门的相应处罚。”
记者 王荣忠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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