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
本报讯(记者 宁军)“带被告人蒙鹏飞!”随着法官敲响法槌,一起未成年人参与的涉嫌抢劫罪的刑事案件12月26日上午公开审理。为更好地向未成年人普及法律知识,西安市新城区检察院、法院及长乐中路派出所共同选择了西安市昆仑社区作为庭审现场,给三百余名中学生和部分社区居民在家门口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
2006年9月27日凌晨,19岁的彬县小伙蒙鹏飞携带匕首伙同刘某(未成年人分案起诉)、“大小王”、“小于”(均在逃),在西安市大街上寻找抢劫目标。凌晨2时许,4人发现女青年穆某从东大街某迪吧出来,即尾随其后,当穆某行至解放路明牌银楼附近时,“大小王”上前从身后捂住穆某的嘴,并将其摔倒,刘某从被害人身上劫得6元钱及小灵通一部,“小于”抢走装有MP3的皮包,后四人逃跑。当蒙鹏飞逃到东一路一网吧时,被穆某发现,后被抓获。
庭审在昆仑社区职工活动中心内,附近华山、昆仑、黄河等五所中学组织了300余名学生到庭审现场,部分社区居民也赶来旁听。华山中学副校长井宏认为,课本教育不会给学生直观的感受,而这种把庭审搬进社区的形式能让学生们近距离接受普法教育。
在庭审中,当听到蒙鹏飞等人只抢劫到6元现金时,学生们曾一度哄笑。“其实这更说明了法制教育的重要。”长乐中路派出所副所长王宁说,在一些学校经常会发生一些只抢一元两元的案件,也曾批捕过,但教育作用并不明显,“把案例带到社区,让违法犯罪的青年现身说法,这样的教育会更有效果”。
一个多小时的庭审后,审判长当庭以抢劫罪判处蒙鹏飞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听到此,蒙鹏飞泪水瞬间滑落,他不断地抬手抹着眼泪,而学生们显然深受触动,“抢了6元钱就判了三年啊!”
记者 陈团结 摄 (责任编辑:张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