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一居民向省长信访电话咨询,营业客车、营业货车交强险费率有何规定?
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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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租、租赁。6座以下为1800元,6-10座为2360元,10-20座为2580元,20-36座为3730元,36座以上为3880元;
2、城市公交。6-10座为2250元,10-20座为2520元,20-36座为3270元,36座以上为4250元;
3、公路客运。6-10座为2350元,10-20座为2620元,20-36座为3420元,36座以上为4690元。
营业货车2吨以下为1850元,2-5吨为3070元,5-10吨为3450元,10吨以上为4480元。
(说明:一、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二、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50%%计算;三、拖拉机待定。)中国保险监管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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